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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表于:2020-11-11 关注 

  重庆市永川区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其他〔2020〕4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62号)精神,结合我区就业创业工作实际,我局牵头研究起草了《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现按照《重庆市永川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规范性文件的背景情况

  依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其他〔2020〕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62号)等文件,为认真履行政府责任,依法落实疫情期间稳定和扩大就业政策规定,着力稳定就业岗位,着力扩大就业岗位,着力保障重点群体就业,按照上位文件要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次征求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工商局等48个区级部门、镇街意见。经反复修改,拟草了《重庆市永川区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简称《通知》)。

 

  二、起草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一是增强就业增长动力的需要。受疫情影响,企业大面积停工歇业,尤其是住宿、餐饮、旅游、医疗、利民服务等行业急剧收缩,各类型企业用工需求明显不足。《通知》通过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减负稳岗,为稳定和扩大就业积极创造条件。二是控制失业风险上升的需要。目前劳动者返岗还不顺畅,人力资源市场还没有完全恢复,大量劳动者处于待岗待业中,疫情加大了企业经营的压力,削弱了企业扩大生产和投资的信心。《通知》通过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促进农村劳动力安全有序转移就业,加强困难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推动更多企业复工生产,摸实摸细为企业减负的政策举措,着力促进劳动者尽快返岗就近就业,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的兜底保障作用。三是保障重点群体就业的需要。农民工就业受疫情影响最为突出,不仅异地求职,返岗就业面对障碍,由于就业容量有限,本地就业也十分困难。各企业用工减少,招聘需求下滑,大学生求职面试受限,选择余地明显收窄。《通知》通过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困难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强化组织保障和工作责任,推进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尽快返岗就近就业,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抓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统筹用好就业创业、职业培训等资金。

 

  三、主要内容及措施

    《通知》提出了稳定和扩大就业总体目标和7个方面26项67条具体举措:

  (一)总体目标。2020年,确保完成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4万人以上、新增市场主体1万户、开展各类补贴性培训1.56万人次、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5%以内、在永院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不低于90%、确保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建卡贫困人员全部实现就业的目标任务。

  (二)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

  主要涵盖有7个方面26项67条具体措施:

  一是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方面

  1.加大减负稳岗力度(1条措施)

  ①对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对受疫情影响严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中小企业,返还3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

  2.加强对企业金融支持(3条措施)

  ①落实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鼓励银行完善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增加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

  ②发挥中小企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增加就业。

  ③发挥金融监管机构作用,鼓励银行为重点企业制定专门信贷计划,对遇到暂时困难但符合授信条件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

  3.引导企业开拓国内市场(3条措施)

  ①探索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和弹性年期供应方式。

  ②降低物流和用电用能成本,加大标准厂房建设力度并提供租金优惠。

  ③利用市商务委搭建跨部门综合服务平台,加强企业产销融通对接,重点支持相关企业对接国内各大电商平台和各行业、各区域大宗采购项目,支持企业拓展国内市场销售渠道。

  4.规范企业裁员行为(2条措施)

  ①支持困难企业和职工集体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方式稳定岗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确保劳动关系稳定。

  ②对拟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企业,指导其依法依规制定和实施职工安置方案,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相关情况,依法依规支付经济补偿,偿还拖欠的职工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二是开发更多就业岗位方面

  5.挖掘内需带动就业(5条措施)

  ①实施社区生活服务业发展试点,开展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家政培训提升行动和家政服务领域信用建设专项行动。

  ②加强旅游公共设施建设,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开展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

  ③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向重点人群提供服务。

  ④鼓励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消费,有力有序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

  ⑤培育国内服务外包市场,支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专业服务。(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6.加大投资创造就业(2条措施)

  ①合理扩大有效投资,适当降低部分基础设施等项目资本金比例,加快发行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确保精准投入补短板重点项目。

  ②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工程,支持城市停车场设施建设,加快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

  7.稳定外贸扩大就业(1条措施)

  ①建设国际营销服务体系,做大做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8.培育壮大新动能拓展就业空间(3条措施)

  ①加快5G商用发展步伐,深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基础设施投资和产业布局。

  ②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联合技术攻关,贯彻执行重庆市级首台(套)技术装备示范应用扶持政策,支持科技型企业到海外投资。

  ③落实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

  三是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创业方面

  9.鼓励企业吸纳就业(1条措施)

  ①降低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门槛,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占比,由20%下调为15%,超过100人的企业下调为8%。

  10.扶持创业带动就业(5条措施)

  ①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和支持更多劳动者创业创新,全年新增市场主体1万户,带动就业1.5万人以上。

  ②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个体工商户以及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000万元。对年新增创业主体较多、带动就业效果显著的创业孵化基地等载体,以及在疫情期间提供场租减免和创新性服务支持的载体,视其绩效给予18万-28万元的补助。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首次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1年以上,按企业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的20%给予创业补助,最长不超过3年。探索建立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创业孵化示范载体推荐免担保机制。

  ③实施“双创”支撑平台项目,引导“双创”示范基地、专业化众创空间等优质孵化载体承担相关公共服务事务。

  ④鼓励支持返乡创业,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返创业用地,支持建设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农村创新创业和返乡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积极扶持农产品销售电商发展,建设物流配送中心和镇街运输服务站。

  ⑤实施返乡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加强返乡创业重点人群、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等培育培训,2020年培训返乡创业1500人、培训电商人员450人次。

  11.支持灵活就业和新业态就业(2条措施)

  ①支持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合理设置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加快落实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劳动者依托平台就业,平台就业人员购置生产经营必需工具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加强新职业形态研究,完善从业者服务保障体系。

  ②落实支持灵活就业的政策措施,明确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人员劳动用工、就业服务、权益保障办法,启动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抓紧清理取消限制灵活就业的不合理规定。

  12.引导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3条措施)

  ①优先支持贫困劳动力就业,开展“就业援助月”“扶贫日专项活动”等就业帮扶活动,推动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支持和引导更多企业因地制宜创建扶贫车间,重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支持贫困劳动力返乡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②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开展以工代赈工程建设,优先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湖北返渝农民工和低收入群体就业。

  ③广泛收集和发布本地用工需求信息,充分挖掘当地产业园区和服务业带动就业潜力,通过岗位置换、就业推荐、技能培训、托底安置、创业帮扶等方式,帮助农民工特别是受疫情影响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13.拓宽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渠道(5条措施)

  ①继续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西部志愿者等基层服务项目。2020年,永川区属国有企业提供不低于50%的新增岗位专门招聘应届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得随意毁约,不得将本单位实习期限作为招聘入职的前提条件。

  ②公开招聘一批农村教师、医生、社会工作者充实基层服务力量。加大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开招聘力度。开发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2020年应届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每月给予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③扩大大学生应征入伍规模,落实参军入伍激励政策,提高应届毕业生征集比例。

  ④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支持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科研项目设立见习岗位,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见习单位,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⑤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适当延迟应届毕业生录用接收,对延迟离校的高校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四是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方面

  14.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3条措施)

  ①落实完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措施,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

  ②针对不同对象开展精准培训,加大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全面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或转岗转业培训,实施失业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残疾人等重点群体专项培训计划。全年培训各类劳动者15600人。

  ③支持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积极承担相应培训任务。

  15.扩大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规模(5条措施)

  ①推进落实职业院校奖助学金调整政策,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②推进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纳入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

  ③组织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20岁以下有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其中的农村学员和困难家庭成员给予生活费补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④扩大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范围和规模,企业在职职工(含见习期)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并取得初级工(含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中级工、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培训周期内分别按每人每年4000元、5000元、6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⑤鼓励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企业组织职工开展线上职业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劳动者在市外参加我市线上培训,返回重庆后完成线下培训课程并取得相应证书,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16.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3条措施)

  ①力争纳入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

  ②支持各类企业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合作建设职工培训中心、企业大学和继续教育基地,鼓励设备设施、教学师资、课程教材等培训资源共建共享。

  ③建立急需紧缺职业目录发布制度。

  五是做实就业创业服务方面

  17.推进就业服务全覆盖(3条措施)

  ①对常住永川的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失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②做实就业信息监测,开展线上失业登记,实现失业人员基本信息、求职意愿和就业服务跨地区共享。对协助我区组织农民工跨省劳务输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按2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③加大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专项治理对就业影响跟踪应对,对涉及企业关停并转的,主管部门要及时将企业信息提供给区人力社保局;对可能造成规模性失业的,要同步制定应对措施。

  18.加强岗位信息归集(3条措施)

  ①政府投资项目产生的岗位信息、各方面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及区人力社保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发布。

  ②建立企业用工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新城建管委、高新区管委会等主管部门和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收集汇总或督促企业主动向区人力社保局适时报送用工信息。

  ③健全岗位信息公共发布平台,按规定实现岗位信息在线发布,并向市级、国家级归集,加快实现公共机构岗位信息公开发布。

  19.强化常态化管理服务(2条措施)

  ①实施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经办能力提升计划,建立登记失业人员定期联系和分级分类服务制度,每月至少进行1次跟踪调查,定期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推介就业创业政策和职业培训项目,对其中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组织开展各类线上线下专项招聘活动,提高劳动力市场供需匹配效率。

  ②加强重点企业跟踪服务,提供用工指导、政策咨询、劳动关系协调等服务和指导。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提供上述服务的,可根据服务人数、成效和成本等,对其给予就业创业补助。

  六是做好基本生活保障方面

  20.更好发挥失业保险作用(1条措施)

  ①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21.做好困难人员生活保障(3条措施)

  ①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性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全市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倍。

  ②对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

  ③对实现就业的低保对象,可通过“低保渐退”等措施,增强其就业意愿和就业稳定性。

  22.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1条措施)

  ①及时将受疫情影响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招用符合条件的困难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按照6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将在我区高校就读的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纳入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范围。利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困难人员,对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特殊困难人员,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也可再次申请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

  七是加强组织保障方面

  23.完善工作组织协调机制(1条措施)

  ①发挥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健全政府分管领导牵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分析研判就业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就业工作重大问题,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和督促落实机制,统筹领导和推进稳就业工作和规模性失业风险应对处置,压实促进就业工作责任。

  24.完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1条措施)

  ①积极投入就业补助资金,统筹用好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企业稳定岗位、鼓励就业创业、保障基本生活等稳就业支出。加强就业资金监管,严格失业保险金发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5.完善就业形势监测机制(2条措施)

  ①持续抓好就业常规统计,提升数据质量和时效性,多维度开展重点区域、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就业监测。

  ②加强移动通信、铁路运输、社保缴纳、招聘求职等大数据比对分析,健全多方参与的就业形势研判机制。

  26.完善突发事件处置机制(2条措施)

  ①第一时间处置因规模性失业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处置过程中,可根据需要与可能、统筹不同群体就业需求,依法依规制定临时性应对措施。

  ②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决策部署和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引导广大劳动者树立正确的劳动观、价值观,选树一批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典型。

  27.完善舆论宣传引导机制(1条措施)

  ①牢牢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权,做好舆情监测研判,建立重大舆情沟通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社会稳定。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