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知识产权 2019-2021年深圳市打造国家知识产权强市!附全文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驱动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的保障和支撑作用,将深圳市打造成为国际一流知识产权强市,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56号),制定《深圳市关于打造国家知识产权强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2019-2021年)》。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部署要求,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高地为目标,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依法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对标世界发达城市,争取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突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领先、知识产权发展环境一流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国际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乃至世界知识产权之都,为深圳市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打下坚实基础。
——坚持质量发展。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打造深圳标准、铸就深圳品牌、树立深圳信誉、提升深圳质量”的理念,坚持数量布局、质量取胜,加强核心专利布局,培育高价值专利,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打造精品版权,突出质量导向,抢占国内外产业发展的制高点。
——坚持市场驱动。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方面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政策供给,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创新资源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
——坚持产业发展。坚持知识产权资源与产业发展深入融合,深化知识产权政策与产业政策的衔接,开展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提升知识产权分析利用能力,实施专利导航工程,促进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运用,推动知识产权成果的产业化。
——坚持开放合作。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泛珠三角城市、闽粤沿海十二城市的合作与交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应急预警机制和快速维权机制,为企业“招商引智”和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知识产权保障。
到2021年,全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构建与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相匹配、与国际通行规则相接轨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将深圳打造成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样板区域,国家知识产权运营交易的重要枢纽平台,全国知识产权领域创新政策的策源地。
——知识产权创造数量质量并重。完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政策,加大对高质量知识产权的扶持力度。到2021年,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在全国大中城市中继续保持领先地位,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3万件以上,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93件以上;累计国内商标有效注册量达130万件以上,居全国各大中城市的前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量继续保持全国登记总量的10%以上。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更加优化。加快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推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法规体系,健全知识产权执法机制,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率,构建高效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机制。专利商标行政执法办案量年均增幅20%以上;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的企业每年不低于120家。
——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明显提升。加快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投融资试点,加快中国(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粤港澳登记大厅建设,到2021年,扶持10家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做大做强,培育60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知识产权服务能力逐步提升。夯实公共服务基础,提升市场化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建设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基础数据服务平台,拓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范围,推动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引进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到2021年,全市具有专利代理资格的服务机构达180家以上,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达6家以上,累计引进国内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达20家以上。
——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打造一支由知识产权基础人才、骨干人才、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才组成的人才队伍。每年评审一批知识产权研究员系列专业人才,引进一批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培育一批复合型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和普法工作,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普及工作,进一步加强高校知识产权专业学科建设。到2021年,全市拥有专利代理师资格的人才达1000人,培育国家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1-2家。
(一)实施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提升工程,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1.优化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激励政策体系,鼓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强化质量导向,支持高价值专利、商标品牌和版权精品的培育和运营,培育高端知识产权服务业态,打造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产业链,支持和引导企业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财政局配合)
2.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大力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加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示范区建设。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建立以提升知识产权质量为核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创造能力。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支持建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集中托管服务,培育一批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超100件的企业梯队。〔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局、各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下同)配合〕
3.加强企业标准必要专利申请。推动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创新成果专利化和标准化,形成专利申请与标准研制有效衔接机制,研究制定标准必要专利申请指南。引导和支持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与标准同步规划、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制度和机制,支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及各类知识产权联盟参与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制定,提前申请未来标准中的必要专利。(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政府配合)
4.引导企业合理规划海外知识产权。优化市区两级财政资金政策,加强对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申请的指导,在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探索设立知识产权申请设计中心,推动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建立海外专利申请合作机制。(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财政局、各区政府配合)
(二)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工程,构建大知识产权保护格局。
5.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法规体系。推动实施《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强化宣传培训和任务分解,推进知识产权合规承诺、技术调查官、临时行政禁令、工作考核等重大制度实施,营造激励和保护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司法局配合)
6.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体系建设。完善市、区、街道三级联动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打造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立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定期召开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国专利管理部门与电商平台之间的执法协作机制。(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区政府配合)
7.加快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为新能源和互联网等重点产业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受理、授权、确权和维权服务,强化一站式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与保护协作,整合咨询指引、纠纷调解、鉴定评估、侵权分析、监测预警等多领域多环节服务资源,构建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构、专业机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和运营中心等相关单位快速协同保护的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司法局、前海管理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深圳海关、深圳国际仲裁院等配合)
8.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率。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完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三合一”审判模式,推进知识产权法官职业化改革。加强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实现知识产权纠纷的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网上调解,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效率。(市中级法院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市检察院配合)
9.加大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集中海关执法力量和执法资源,打击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违法行为。继续强化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引导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权利人积极申请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提升国内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意识和守法意识,维护公平有序的进出口贸易秩序。(深圳海关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配合)
10.构建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和维权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分析预警,制定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贸易调查应对与风险防控指南,加强重大知识产权案件的跟踪研究,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服务站点,加强知识产权证据保全机制建设,建立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三位一体”的应对机制。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联盟。推动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司法局、商务局、市中级法院配合)
11.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参与机制。发挥市场对知识产权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和专业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互联网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一体化服务。(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政府配合)
(三)实施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程,打造知识产权创新生态体系。
12.加强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投融资试点,建立基于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的多元资本投入机制。推广专利质押等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融资产品创新,降低知识产权融资门槛。加大知识产权保险险种开发和推广力度,探索发行知识产权证券产品,降低创新主体的融资风险。(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前海管理局、深圳银保监局、各区政府配合)
13.提升知识产权分析利用水平。实施专利导航工程,鼓励和支持产业园区、孵化器以及符合条件的机构建设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围绕我市重大产业规划、政府投资项目、重大经济科技活动开展知识产权评议,提高创新效率,防范知识产权风险。加强知识产权评议专业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建立重点领域评议报告发布机制。(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配合)
14.促进知识产权领域军民融合发展。推动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试点工作,支持知识产权优势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军民融合服务。推动开展国防专利、军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扶持工作。争取在我市设立或引进国防专利代理机构,提升国防专利代理质量和服务机构业务水平。(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配合)
15.加快中国(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将中国(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打造成集知识产权交易许可、金融创新、高端咨询、信息服务等为一体的运营平台。发挥中国(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枢纽作用,对接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总平台,为权利人提供托管、收购、转化、交易、投融资、人才培养等多元化服务。加快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设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扶持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做大做强,构建知识产权运营生态体系。(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政府配合)
16.强化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推动、扶持我市重点产业建设知识产权联盟,开展专利分析与运营,提高我市产业抵御知识产权风险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鼓励、支持我市各产业联盟内部成立专利联盟或标准联盟,推动技术专利化、专利技术标准化、国内标准国际化,提升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水平。加强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的服务、监督和指导,提供信息和资金等支持。(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政府配合)
17.深入实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大力推动商标品牌培育,推动商标品牌示范基地建设,健全商标品牌管理体系,指导企业设立商标品牌管理部门,提高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意识。推进行业品牌和区域品牌建设,推动以“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为基础的区域品牌发展战略,形成区域品牌集群。引导企业加快商标海外注册,建立商标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政府配合)
18.大力扶持版权产业发展。推动版权示范创建工作,构建现代版权产业体系。在游戏、动漫、版画、新闻出版、印刷等产业领域打造一批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领军企业,带动版权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大力发展版权代理和版权经纪业务,建立版权备案平台,开展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调查,支持开展版权金奖等评选活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政府配合)
(四)实施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高地。
19.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建设。引进一批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知识产权服务。制定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激励政策,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高端方向发展,提升整体服务质量,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供给。(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政府配合)
20.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拓宽知识产权“定制式”服务范围,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标准、质量等方面的“定制式”服务,为知识产权创造大户企业提供上门的“直通车”服务。实施小微企业对接服务工程,帮助小微企业在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等方面实现“零突破”。加快高新区审查员实践基地建设,做好企业与专利审查员的对接服务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政府配合)
21.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化平台建设。鼓励和扶持知识产权数据服务公司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提升我市知识产权数据分析运用能力。按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要求,推动建立包括知识产权数据、科教数据、产业经济数据等相关数据组成的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为我市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和决策支持体系提供数据支撑,为企业和市民提供“一站式、多渠道、多元化”的知识产权数据服务。(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各区政府配合)
22.提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能力。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工作,指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指导和支持高等院校知识产权信息中心的建设和运行,加快深圳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提升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能力。(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政府配合)
(五)实施知识产权发展环境建设工程,深化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
23.全面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挥地缘优势,完善粤港澳台知识产权合作机制,推动设立粤港澳知识产权促进发展联盟,举办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推动在司法、行政、仲裁等层面形成更大保护合力,完善知识产权案件跨境协作机制。充分发挥香港在知识产权调解仲裁方面的优势,推动通过非诉讼方式处理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纠纷。探索在福田河套地区建设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知识产权交易。探索在福田河套地区设立版权贸易基地,依托影视、音乐等产业领域领军企业,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版权贸易繁荣发展。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证监委支持,联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深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以及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推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发行知识产权证券产品。在深圳市政府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搭建“粤港澳大湾区”专题数据库,完善香港、澳门、深圳三地知识产权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全面合作,探索在深圳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创新支持中心。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推动服务机构、产业联盟等加强与国外相关组织的合作交流,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国际化水平。(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司法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前海管理局、市中级法院、深圳银保监局、各区政府配合)
24.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加大对知识产权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力度,提升“知识产权宣传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活动的品牌效应。开展集中培训、网络教育等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普及活动,将知识产权宣传纳入全市普法教育、精神文明建设、诚信建设等重大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知识产权课内外活动,提升中小学生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弘扬知识产权文化。(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教育局配合)
25.深化知识产权“放管服”改革。深化知识产权注册便利化改革,推动建设涵盖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全门类服务大厅,为企业提供“一站式”“一体化”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争取开展放宽专利代理机构准入条件试点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规范代理行业秩序。(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政府配合)
26.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加快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广东)基地建设,培养、引进一批知识产权基础人才、骨干人才、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才,持续开展知识产权研究员技术职称评审。支持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建设,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养一批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推进知识产权智库建设,研究解决制约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建设知识产权难题。(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配合)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的作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打造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各项工作任务,有效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指导各部门、各区开展工作,协调好跨部门、跨区重要事项。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对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要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推进工作任务落实。
(二)加强财政保障。市区两级政府要进一步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经费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等重点工作。加强对社会资金的引导,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本部门经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同步申报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部门要将打造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工作任务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考核中,狠抓落实,每年12月15日前向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报送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由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汇总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2021年5月前,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牵头,对打造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工作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积极探索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有效模式,为全国其他城市提供示范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