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重庆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发布时间:2024-03-22 浏览量:0 收藏
(一)坚持专业化发展。申报单位长期专注并深耕制造业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截至上年末,从事相关领域时间达到5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
(二)市场竞争优势明显。申请产品(生产性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3位或者全球前5位。生产技术或制造工艺较高,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发展潜力大。
(三)自主创新能力突出。重视技术和产品创新,设立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研发投入强度达到行业平均水平且保持较快增长。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数量行业领先,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
(四)经营业绩稳中向好。企业近三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4亿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低于1亿元。企业管理理念先进,精益化管理水平高。人才队伍结构合理,有市、区(县)级人才计划入选者,积极参与校企合作人才培养载体建设。
重点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重点领域,参与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参与制造业强链补链行动,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企业。
4月19日前
(一)企业自主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通过重庆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平台(dxgjsb.cqsme.cn)在线填写申请书(附件1),上传相关材料,填写完成并提交后,通过系统打印申请书(附件需自行打印),于4月19日前将申报资料(申请书与附件双面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交区县经信部门。企业务必保证系统填报内容和纸质申报材料一致。有效期内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不再申报。
(二)区县初审汇总。各区县经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在申报平台完成线上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填写《重庆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汇总表》(附件3),于4月26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申请书与附件双面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推荐报告、汇总表(纸质件及电子版)送交市经济信息委。
(三)市经济信息委审核认定。市经济信息委根据区县推荐汇总情况,组织开展评审、核查等工作,确定认定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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