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州市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政策兑现
发布时间:2023-12-20 浏览量:187 收藏
(一)知识产权专利奖(免申即享项目):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单位和个人、对获得中国专利银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单位和个人、对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单位和个人,分别资助30 万元、20万元和15 万元。对获得广东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单位,分别资助20万元、15 万元和10万元。
(二)对上一年度通过专利权质押融资获得银行贷款,且无逾期还款记录的企业,按银行贷款金额的3%,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贴息补助;按该笔贷款发生的评估费、担保费或保险费的20%,给予单项最高10万元补贴。
(三)2020年1月1日(含)以后新落户本区的知识产权
代理机构,运作满一年且单年度代理本区发明专利申请量达100件以上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四)对2022年度向企业做出专利转让及实施专利许可并在本区实现专利转化的高校、科研院所,按照主管部门登记的专利转化交易合同金额的10%给予奖励,单个合同最高奖励30万元,单个机构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
(五)开展重点产业专利导航、专利预警分析项目,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与区市场监管局签订两年资助合同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者龙头企业。该项目为前补助项目,本项目计划立项不超过7项,每项资助30万元。
(六)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成本总额,且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年度获得区级专利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年度获得区级专利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
资助资金申报人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注册地址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二)具有我区户籍,或在我区工作且居住地址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的个人;
(三)在我区全日制学校学习的学生。
知识产权专利奖(免申即享):奖励对象为2022年度获得知识产权专利奖的专利权人(申报人)、专利权质押融资:资助对象为2022年度获得银行贷款且无逾期还款记录的企业;支持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为2020年1月1日后新落户本区,运作满一年且单年度代理本区发明专利申请量达100件以上的新落户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支持高质量知识产权转化:2022年向企业做出专利转让及实施专利许可并在本区实现专利转化的高校、科研院所。专利综合运用奖励:开展重点产业专利导航、专利预警分析项目,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与区市场监管局签订两年资助合同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者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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