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重庆市重点技改项目入库
发布时间:2023-08-09 浏览量:1 收藏
(一)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项目实施主体为在重庆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三)项目建设阶段为在建或拟建。
(四)项目于2021年1月1日后依法办理备案、核准等手续,并取得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五)项目设备投资额(包括设备购置及安装费、软件购置费、网络建设费)1000万元(含)以上。
(六)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每月15日之前完成上月入库
(一)申报企业登录重庆市产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渝企金服,网址:https://yqjf.cqsme.cn/),进入“重点技改项目储备库”模块提出入库申请(见附件1)。
(二)区县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后15日内对入库项目进行初审,确保每月15日之前完成上月入库项目的初审工作,并推送至市经济信息委(见附件2)。
(三)市经济信息委及时对入库申请项目进行复核,对复核通过项目纳入“重点技改项目储备库”。联系人:康玙,67470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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