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
发布时间:2023-07-24 浏览量:569 收藏
(一)对象范围。2023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对象为2023年8月31日前,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以下简称试点平台)经审核通过完成备案的全部专利产品,不受产业领域限制。
(二)数据要求。参加本次认定的产品备案信息应为2022年度数据信息。
(三)评价基准。本次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应为参照《企业专利密集型产品评价方法》(T/PPAC402-2022),达到所属产品分类评价基准,经济效益高且专利价值贡献突出的产品。
2023年8月15日前
(一)备案申报。参加本次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的企业,应于2023年8月15日之前通过试点平台提交专利产品备案申报。已完成备案但信息为2021年及以前的产品,企业须将产品信息更新至2022年,重新提交备案申报。
(二)备案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试点平台对申报备案的产品信息按要求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审核工作于2023年8月31日截止,逾期未完成备案的产品不参加本次认定。
(三)产品认定。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试点平台对通过审核的专利产品进行认定,满足条件的,认定为2023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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