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巴南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区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

申报已结束巴南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区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

发布时间:2023-07-06 浏览量: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7-03/2023-08-10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实验室/研发机构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扶持方式

  一、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技术中心,行文予以公布并授予“巴南区企业技术中心”称号。

  二、工业设计中心认定

  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授予“巴南区工业设计中心”称号,并对外公布。

具体申报条件

  一、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巴南区企业技术中心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巴南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规上工业企业(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核心技术服务的软件和信息技术企业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所建立的,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在本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企业管理层重视技术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3.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万元,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全区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具有较完善的研发、试验和检测等条件,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

  4.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研人员队伍结构合理。具有专职研究与实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名。

  5.建立了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和运行体系,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6.已获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优先认定。

  7.企业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二、工业设计中心认定

  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巴南区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2.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一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

  3.重视工业设计工作,能为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及工业设计投入,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或自主品牌。

  4.工业设计中心人才队伍素质较高,经验丰富,工业设计水平较强。从业人员15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

  5.工业设计中心创新能力较强,业绩较突出,设计产品已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获得市级及以上部门的表彰(含市级以上工业设计奖项),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5项以上。

  6.企业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工业设计企业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巴南区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2.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以及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

  3.拥有设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师,拥有一定规模的设计人才,队伍结构科学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设计人才优势。工业设计从业人员1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80%。

  4.具有行业先进的工业设计服务水平,业绩突出,经营稳定。近一年,企业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50万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成长性较好。

  5.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星期四)18:00。

申报流程

  一、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1.企业向区经济信息委提交《巴南区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巴南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及其他相关申请材料(以申报通知为准)。

  2.区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视情况需要开展现场核查。

  3.区经济信息委根据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评审意见、国家产业政策等提出初审意见,经党委会(主任办公)审议后,确定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并按程序予以公示。

  3.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技术中心,行文予以公布并授予“巴南区企业技术中心”称号。


  二、工业设计中心认定

  1.企业向区经济信息委提交《巴南区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及其他相关申请材料(以申报通知为准)。

  2.区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视情况需要开展现场核查。

  3.区经济信息委根据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评审意见、国家产业政策等提出初审意见,经党委会(主任办公会)审议后,确定区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并按程序予以公示。

  4. 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授予“巴南区工业设计中心”称号,并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