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东省科技保险产品
发布时间:2023-03-03 浏览量:434 收藏
一、申报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本次征集的科技保险产品可以是已备案产品或正在开发尚未备案产品,其中:已备案产品应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或备案。
2.产品应有助于降低或分散科技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等科技创新主体(以下简称“各科技创新主体”)在开展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创新产品生产与销售、创新融资等活动中的风险,为关键核心技术、关键研发设备、核心研发人员、自主知识产权等提供保险保障。重点征集具备免赔低、赔偿及时、费率优惠等特点的方案。
3.鼓励保险公司聚焦我省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纳米科技、工业软件、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等战略性产业中核心技术自主研发和自主创新产品推广应用的需求,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模式,打造保险全方位、全领域、全流程支持科技创新的新生态。
(二)产品类型
科技保险产品由保险机构根据业务开展计划自愿申报,类型包括:
1.技术研发保险类。为科技创新主体开展自主技术研发活动提供保险保障的产品。
2.科技产品应用保险类。为科技创新主体自主研发科技产品首次投入使用、成熟的自主研发科技产品推广应用提供保险保障的产品。
3.知识产权保险类。为科技创新主体自主知识产权的确权、用权、维权提供保险保障的产品。
4.创新融资保险类。为科技创新主体因开展创新活动发生的融资行为提供保险保障的产品。
5.其他类。其他为科技创新主体增强核心竞争力提供保险保障的产品。
二、保险公司应具备的基本申报条件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法定保险执业资格,并依法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取得行政经营许可,诚信守法的省级分支机构。
申报机构按以下条目准备并顺序装订成册:
(一)广东省科技保险产品申报表;
(二)保险公司营业执照;
(三)对已上市并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或授权的保险条款,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科技保险产品说明书。
3月31日前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做好宣传工作。
(二)请有意向的保险机构于2023年3月31日前,提交广东省科技保险方案申报表(附件)及相关书面申报资料一式一份,报送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电子文档发至邮箱skjt_gdkjjr@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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