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重庆市市级重点绿色制造综合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3-02-01 浏览量:60 收藏
各区县经信部门要充分认识绿色制造综合服务平台对于推动区域绿色发展的重要性,积极协助平台入企服务,重点培育、优先推荐平台服务项目申报市、区级重点项目,同时根据市级资金支持政策给予相应资金配套支持。市经济信息委每年给予平台一次性资金奖补,平台每年度任务完成后一个月内向市经济信息委申请验收,市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对平台年度实施绩效进行验收,对通过验收的平台,次年继续给予奖补;对未通过验收的平台,收回当年已获得奖补。
(一)在重庆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生产运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
(二)申报主体包括从事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咨询设计、节能技术产品推广、清洁能源开发、工业大数据运维等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相关企业、机构、平台等,具备完成任务的条件。
(三)鼓励申报主体整合资源,由不超过3家(含3家)相关领域单位形成能力互补、资源共享的联合体,以1家牵头单位名义申报。
2月17日前
(一)组织申报。各区县经信部门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单位中优先推荐公共服务基础好、绿色服务意愿强、行业带动作用明显的单位(联合体)。按照要求编制《市级绿色制造综合服务平台申报书》(附件2),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将资料纸质件和电子版(刻录光盘)各一式一份提交至区县经信部门,各区县完成材料初审后于2月17日前统一报市经济信息委。
(二)评审及遴选。市经济信息委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论证、评估、现场答辩等环节,重点选取服务区域绿色发展效益好、目标路径设置科学、可复制推广性强的申报单位形成平台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任务实施(2023年3月—2025年11月)。市经济信息委与平台签订项目实施任务书,平台按照计划要求组织实施绿色制造综合服务任务。市经济信息委将根据项目实施任务书内容,定期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平台服务进行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进展评估。对未达到进度时效要求的任务或发生其他影响任务正常推进事项,由市经济信息委及时给予调整或终止。
(四)政策支持。各区县经信部门要充分认识绿色制造综合服务平台对于推动区域绿色发展的重要性,积极协助平台入企服务,重点培育、优先推荐平台服务项目申报市、区级重点项目,同时根据市级资金支持政策给予相应资金配套支持。市经济信息委每年给予平台一次性资金奖补,平台每年度任务完成后一个月内向市经济信息委申请验收,市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对平台年度实施绩效进行验收,对通过验收的平台,次年继续给予奖补;对未通过验收的平台,收回当年已获得奖补。
(五)总结宣传。及时梳理总结平台服务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总结提炼并积极推广。建设效果突出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绿色低碳领域相关试点示范,并作为重庆市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创新成果,在国内国际交流合作中进行展示和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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