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重庆市知识产权文化教育传播基地建设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2-09-22 浏览量:151 收藏
一、试点项目申报范围
重庆市辖区内能够独立开展知识产权文化传播活动、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教育、知识产权学术研究等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或组织。
二、试点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重庆市知识产权文化教育传播基地(以下简称“传播基地”)建设试点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具有较强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能够独立开展知识产权文化教育传播活动的单位或机构;
(二)申报单位(机构)和单位(机构)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受到因骗取、虚报冒领、挤占、截留和挪用财政资金行为的相关处理,未纳入“信用重庆”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
(三)有具体的工作部门和完善的管理制度,有年度知识产权文化教育传播工作计划和中长期知识产权文化教育传播工作规划;
(四)具备与开展知识产权文化教育传播工作相匹配的资源、设施、场所等条件;
(五)近1年组织开展2次及以上知识产权文化教育传播活动。
1. 重庆市知识产权文化教育传播基地建设试点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情况:包括申报单位详细介绍,开展知识产权文化教育传播基础设施设备情况,人员队伍建设情况,近年来知识产权文化教育传播工作开展情况,知识产权文化教育传播工作年度计划等;
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及相关资质扫描件,工作人员资质、学历复印件,近1年开展知识产权文化教育传播活动的照片等,以及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请整理至1个word文档中。
2022年10月8日截止。
1. 申报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所属区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
2. 区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推荐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3. 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评审、综合评议等;
4. 通过评审、评议等后,提出承担重庆市知识产权文化教育传播基地建设试点项目建议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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