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重庆英才·智创未来”创新创业项目金秋路演暨重庆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创新赛

申报已结束“重庆英才·智创未来”创新创业项目金秋路演暨重庆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创新赛

发布时间:2022-08-19 浏览量:2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人社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11-08/2022-11-18
  • 项目类型 :
      科技特派员/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一)国际培养交流计划。

  15万元/人·1年期,30万元/人·2年期。

  

  (二)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

  资助标准3万元/人(每人每年限报1项)。


  (三)研究项目特别资助。

  资助标准分为特等资助30万元/人,一等资助20万元/人,二等资助10万元/人,三等资助5万元/人。


  (四)博士后导师创新工作室。

  资助标准为5万元/个。


  (五)博士后创新创业园。

  拟设立1个,资助标准为100万元/个。


具体申报条件

  (一)国际培养交流计划。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赴境外国家或地区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进站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2)申请人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拟进站应届博士毕业生。其中在站博士后人员须所在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从事博士后工作的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原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3)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具备一定的学术成绩,表现出较强的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4)具有良好的外语(培养交流国家或地区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一般要求英语六级或以上;(5)自主联系国(境)外国家或地区优秀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6)重点围绕人工智能、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材料、生物医药、金融服务、航空产业、交通物流等重点合作领域,优先考虑“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家战略中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以及符合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要求的重点项目;(7)此前未获得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国家和重庆市“博新计划”和本项目资助。


  (二)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

  (1)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经推荐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2)具有良好的外语(培养交流国家或地区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3)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需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或者由国际著名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4)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宣读论文的正式书面录用通知;(5)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开日期应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


  (三)研究项目特别资助。

  (1)申请人累计在站时间不超过4年,资助结果发布之日仍在站且在本站未获得过特别资助,入选项目后需完成项目结题方可办理出站手续;(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工作出色,诚实守信,申报的项目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和创新性以及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3)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国家和重庆市“博新计划”、重庆博士后国际培养交流计划入选者不可申请;(4)市外工作站与我市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可申请;(5)申报项目内容紧扣“四个面向”,重点围绕我市科创中心建设、成渝双城经济圈、乡村振兴、“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中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领域和“卡脖子”技术进行支持;(6)获得重庆市博士后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博士后人员不得以相同项目重复申报研究项目特别资助;(7)重庆大学自主招收的博士后人员资助按照重庆大学博士后专项支持计划执行;(8)重庆英才大会·卓越工程师大赛获奖的团队核心成员,可直接进入最终轮答辩。


  (四)博士后导师创新工作室。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正派;(2)在本学科有较高学术造诣,学术水平在国内本学科领域内处于前列,具有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的在职人员(包括延退专家);(3)有培养经验,实际指导过5名及以上博士后人员完成科研任务并出站;(4)有科研项目、科研经费保障能力。


  (五)博士后创新创业园。

  (1)申请单位为我市国家级园区、高新区或依托我市重点发展领域具备一定博士后人员规模的单位机构;(2)具备场地保障、创业指导、事务代理、融资对接、政策落实等保障功能;(3)博士后创新创业园的发展目标和市场定位清晰,有创业孵化园等平台和促进帮扶措施、考核评估机制及财务管理等制度;(4)具备专业的管理和服务团队,设立专门的管理服务机构,有一支熟悉博士后工作、创新创业政策、经营管理经验较丰富的专(兼)职管理服务队伍;(5)专(兼)职创业导师不少于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