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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渝中区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发布时间:2022-06-30 浏览量:15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6-16/2022-07-20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对通过验收结题的立项项目,报区政府研究后给予资金资助,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项目,单个项目的支持额度不超过20万元;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项目,单个项目的支持额度不超过3万元。对在2022年10月底前申请验收并通过结题的立项项目给予资金资助,否则不予支持。

具体申报条件

  (一)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项目的  申报主体为渝中区范围内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项目的申报主体为渝中区范围内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以及市级相关研究机构。

  (二)申报主体应具备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经费保障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积累,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三)同一项目负责人仅限申请1个项目。凡承担了区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未按时完成或完成后未按时结题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新项目。

  (四)本次申报项目应为已有研究基础的项目,且能在2022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的验收结题。

  (五)同一申报项目已经获得或正在申请市级、区级财政资金立项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六)项目申报至审核期间,申报单位未列入信用中国(重庆)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名单。


申报材料

  1、申报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项目的,提交《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纸质件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及电子文档),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份,科研诚信承诺书加盖鲜章一份。

  2、申报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项目的,提交《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项目申报书》(纸质件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及电子文档),营业执照(非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份,科研诚信承诺书加盖鲜章一份。


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出后至2022年7月20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