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州市黄埔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认定

申报已结束广州市黄埔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认定

发布时间:2022-04-22 浏览量:43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知识产权部门,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22-04-25/2022-05-13
  • 项目类型 :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扶持方式

  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独立或联合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和实施工作。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期为2年,经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综合评定,每年评定不超过10家。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每年对建设期内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进行考核,通过年度考核的,每家培育中心给予100万元扶持。


具体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

  (一)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本区,正常开展研发、生产和经营活动,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二)在本区注册登记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

  申报条件

  (一)牵头单位是企业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及专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

  2.近三年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以下标准:

  (1)最近三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三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三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3.经营状况良好,上年度专利产品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30%以上。

  4.最近三年累计授权发明专利20件以上或核心领域PCT布局10件以上(生物医药领域,授权发明专利10件以上或核心领域PCT布局5件以上)。

  5.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牵头单位是高校、科研院所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及专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

  2.拥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

  3.在相关技术领域研发水平处于国内或国际领先,拥有与该领域相关的国家或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获得省级相关研发平台称号、且已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上述称号需经国家相关部委或省级厅局认定)

  4.最近三年累计授权发明专利10件以上或核心领域PCT布局6件以上(生物医药领域,授权发明专利5件以上或核心领域PCT布局3件以上),或在相关技术领域,以解决国家重点的“卡脖子”技术作为研发方向,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近三年累计高价值专利发明布局50件以上。

  5.无严重学术不端等失信行为。

  (三)牵头单位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可适当给予加分:

  1.获得国家或省级专利奖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成功案例;

  2.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

  3.具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或知识产权证券化经验,或专利转让、转化的成功案例;

  4.具有知识产权维权(含海外)成功案例;

  5.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或《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或《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

  6.属于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7.获评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认定申报书》,见附件2(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

  “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纳税证明材料(登录网上税局打印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统计关系证明材料(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规模以下企业”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单位正式发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专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社保缴纳证明及单位正式发文任职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申报方案(加盖单位公章);

  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申报单位是企业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2019-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2.2019-2021年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比例的说明(加盖单位财务章及公章);

  3.2021年度专利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或专利产品销售收入清单(清单包括序号、专利产品名称、产品对应专利申请号、销售金额、总金额等,加盖单位财务章及公章);

  4.2019-2021年授权发明专利及PCT国际专利申请清单及相关证书文件(清单包括序号、专利申请号/PCT国际申请号、专利名称、申请日、授权日、第一权利人名称等,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单位是高校、科研机构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拥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2.相关领域获得国家或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获得省级相关研发平台称号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4.2019-2021年授权发明专利及PCT国际专利申请清单及相关证书文件(清单包括序号、专利申请号/PCT国际申请号、专利名称、申请日、授权日、第一权利人名称等);

  5.2019-2021年发明专利申请清单、相关证书文件及专利申请以解决国家重点的“卡脖子”技术作为研发方向的证明材料(清单包括序号、专利申请号、专利名称、申请日、第一权利人名称等);

  6.无严重学术不端等失信行为的承诺书。

申报时间

  2022年4月25日(周一)—5月13日(周五)下午18:00,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流程

  (一)申报受理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区知识产权局”)不定期对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进行征集。申报单位(联合申报的仅牵头单位,下同)进行自主申报,并提交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申报方案。具体按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征集通知要求提交申报。

  (二)初步审核

  区知识产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形式审查,确保申报材料的符合性及完整性,并根据附件1、2(基础条件)相应指标评分,得分达到60分的,进入专家评审阶段;评分未达到60分的,视为不通过初步审核,不进入专家评审阶段。

  (三)专家评审

  根据申报材料,由区知识产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根据附件1、2进行专家评审,初次认定依得分高低认定不超过10家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入选名单,中心建设期限2年。

  (四)认定公示

  经区知识产权局认定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名单,在区知识产权局政务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知识产权局为申报单位颁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牌匾。存在异议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将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异议理由成立的,不予认定。异议理由不成立的,按照规定执行。

  (五)年度考核

  经初期认定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满一年,将组织专家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由申报主体书面申请,区知识产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根据附件3进行现场评审的方式,必要时邀请项目申报单位现场答辩。专家组根据评分表各项指标打分,满分为100分。考核综合评分得分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给予3个月整改期,整改后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称号,2年内不得申报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认定。

  (六)考核公示

  经年度考核通过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名单,在区知识产权局政务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政策给予相应资金扶持。存在异议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将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异议理由成立的,不予资金扶持。异议理由不成立的,按照政策规定执行。

  (七)期末验收

  经初期认定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满二年,将组织专家进行期末验收。期末验收由申报主体书面申请,区知识产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根据附件4进行现场评审的方式,必要时邀请项目申报单位现场答辩。专家组根据评分表各项指标打分,满分为100分。考核综合评分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期末验收不合格的,给予3个月整改期,整改后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称号,2年内不得申报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认定。

  (八)验收公示

  经期末验收通过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名单,在区知识产权局政务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政策规定予以资金扶持。存在异议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将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异议理由成立的,不予资金扶持。异议理由不成立的,按照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电话:020-82509051

  邮箱:zhglc@gdd.gov.cn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C栋2楼2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