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重庆市新材料首用计划项目
发布时间:2022-04-19 浏览量:68 收藏
入围“首用计划”清单的项目,享受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项目(课题),优先向孵化平台和融资机构推荐,优先向产业链下游企业推广应用等政策。产业化项目所在企业,将在研发机构建设认证、专精特新企业评审、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贴、上下游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等政策层面被给予大力支持。
(一)主体资格。
1.重庆市内从事新材料研发、生产和应用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
2.重庆市内从事新产品开发急需新材料解决方案的企业。
(二)新材料成果。参与申报的新材料产品须自主研发,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持有人或持有单位有转化意愿。
(三)技术成熟度。参与申报的新材料技术成熟度须在5级以上,即新材料试制品通过模拟环境验证。
(四)项目方向。新材料产品方向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材料的十大应用领域(1.新一代信息技术专用材料;2.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材料;3.航空航天材料;4.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用材料;5.先进交通装备材料;6.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材料;7.电力装备材料;8.农机装备材料;9.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材料;10.节能环保材料)
5月10日前
(一)符合以上要求且有意愿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对应附件表格。
(二)企业项目由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学委审核后转报;高校、科研机构项目直接报送;申报资料报送重庆市新材料产业联合会,由新材料产业联合会汇总后报送我委。
(三)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教委组织专家,对所收集的项目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2022年度重庆市新材料首用计划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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