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万州区商标、专利资助和奖励工作
发布时间:2022-04-01 浏览量:184 收藏
(一)申报人应为商标权人、专利权人,商标、专利地址隶属万州区,权利人应当是万州区辖区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拥有万州区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的自然人。
(二)权利人可以指定经办人或委托他人办理申报(需提供委托书)。有共同权利人的,应当由共同权利人协商指定一个权利人提出申报。
(三)商标、专利权属清晰明确,无权属纠纷。
(四)资助奖励对象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行为。
(五)申报的资助及奖励仅针对2023年度符合要求的项目(详见附件1)。同一事项、项目不能重复享受区级其他财政性资金(包括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支持。
2024年3月13日至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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