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重庆市博士后研究项目特别资助等项目
发布时间:2021-12-03 浏览量:320 收藏
资助标准分为特等资助30万元/人,一等资助20万元/人,二等资助10万元/人,三等资助5万元/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工作出色,诚实守信,申报的项目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和创新性以及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
(2)申请人累计在站时间不超过4年,优先支持新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结果发布之日仍在站且在本站未获得过特别资助,入选项目后需完成项目结题方可办理出站手续;
(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国(境)外交流项目、国家和重庆市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重庆博士后国际培养交流计划入选者不可申请。获得重庆市博士后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博士后人员不得以相近或相同项目重复申报;
(4)市外工作站与我市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可申请;
(5)申报项目内容应紧扣“四个面向”,重点围绕成渝双城经济圈、乡村振兴、“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中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领域。对聚焦我市“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发展需求的项目进行重点支持;
(6)重庆大学自主招收的博士后人员资助按照重庆大学博士后专项支持计划执行;
(7)首届卓越工程师大赛、2023全球卓越工程师大赛获奖的团队核心成员和代表我市参加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直接进入最终轮答辩,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2023年11月29日-12月31日
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确定建议人选、公示及发文”的程序进行选拔。项目申报和审核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12月31日,具体步骤如下:
(一)项目申请
申请人登录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专技人才平台”,网址:(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进行网上申报。
(二)单位推荐
设站单位登录“专技人才平台”汇总、审核申请材料,按要求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勿须排序),网上提交至市博管办。
(三)确定建议人选
市博管办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组织相关单位、专家开展项目评审,并根据评选结果确定资助建议人选。
(四)公示及发文
市博管办对评审结果建议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送审并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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