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重庆涪陵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21-10-15 浏览量:230 收藏
一、保障龙头企业发展,奠定大中小企业融通基础
(一)龙头企业采购本地中小企业配套
按照采购结算额进行排名,前五名每家奖励20万元。
(二)支持龙头企业稳增长、保税收
根据企业实缴税金(以新区入库税金为准),进行排名,1-2名奖励15万元,3-5名奖励10万元,6-10名奖励8万元。
二、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空间和载体建设,优化大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一)打造龙头企业+孵化的特色产业基地。
根据评分标准打分情况,择优对符合条件的载体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二)鼓励龙头企业、科研机构、技术研发基础设施设备条件较好的中小企业,建立公共研发、公共检测、公共实验室等共享型、开放型科技创新机构。
根据评分标准,择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每家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
(三)已认定众创空间、孵化器认定奖励与绩效奖补
根据各平台2021年孵化企业总数、新增孵化企业数、孵化企业毕业数、创客导师总数等进行综合排名,择优给予最高80万元的补助。
(四)引入一批成熟的、综合实力较强的科技孵化器、技术服务、技术指导机构
根据评分标准,对入驻园区科技孵化器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技术服务、技术指导机构根据行业地位、专业人员等服务能力进行综合评定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三、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专业服务平台建设,搭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平台
(一)推动建立区域性公共工业互联网平台,解决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需求
根据企业技术实力和建设方案,择优对承担园区公共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单位给予最高150万元的奖励。
(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绩效奖补
对满足要求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给予最高50万元的补助。
四、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水平
(一)推动中小企业开展两化融合活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与信息化水平
对首次通过国家评定机构认定的企业(以国家评定机构认定证书为准)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
(二)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打造一批新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对2021年9月1日前通过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隐形冠军、小巨人和普通专精特新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15、1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通过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
(三)推动科技型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对2020年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6万元的奖励;对复审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给予最高3万元的奖励。
(四)推动中小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升级
方向一:择优按投资额最高不超过10%的比例进行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方向二:对园区辖区范围内2021年首次通过智能工厂认定的企业奖励最高20万元,对2021年首次通过数字化车间认定的企业奖励最高5万元。
(五)推动中小企业提高知识产权意识
授权时间在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21日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最高补助10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最高补助2000元/件。
(六)推动中小企业实施一批高水平科研项目突破,打造一批中小企业科研机构与平台。
1、科技研发项目资助
每个科技研发项目最高奖励10万元。
2、企业技术创新机构认定奖补
对国家级企业技术创新、技术研发机构企业奖励最高20万元;对市级企业技术创新、技术研发机构企业每家奖励最高5万元。
(七)推动企业在资本市场挂牌或上市
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挂牌孵化板、青创板、成长板、专精特新板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重点支持智能产业及新兴产业、智能制造等领域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项目
(一)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1.在涪陵工业园区辖区内注册或报统(或实际经营地在涪陵工业园区)的企业;
2.原则上以独立法人进行申报;
3.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4.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产业政策。
(二)分类申报条件
一、保障龙头企业发展,奠定大中小企业融通基础
(一)龙头企业采购本地中小企业配套
(1)申报单位为符合申报通知中工业龙头企业的标准;(2)申报单位原则上以独立法人进行申报;(3)2021年龙头企业采购重庆本地中小微企业配套产品采购结算额不低于500万元(以发票金额为准);(4)申报企业与配套企业无直接控股关系。
(二)支持龙头企业稳增长、保税收
(1)申报单位为符合申报通知中工业龙头企业的标准;(2)申报单位原则上以独立法人进行申报;(3)2020年对比2019年营业收入和实缴税金均保持正增长。
二、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空间和载体建设,优化大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一)打造龙头企业+孵化的特色产业基地。
:(1)申报单位是园区内正常运行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平台,且特色产业基地内必须同时拥有龙头企业和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平台(提供共建协议,明确责任分工);(2)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所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其中用于孵化的场地面积不少于80%,且拥有配套办公设施设备;(3)载体运营团队不少于5人,且分工明确;(4)承诺园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成后,入驻该平台;(5)合作的创业导师(兼/全职、外聘)数量不少于40人;(6)承诺2021年内开展创新创业比赛或项目路演不少于10次;(7)基地内拥有明显的基地名称标识牌。
(二)鼓励龙头企业、科研机构、技术研发基础设施设备条件较好的中小企业,建立公共研发、公共检测、公共实验室等共享型、开放型科技创新机构。
:(1)企业可用于共享、开放的检验检测、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20万元,且相关设备已纳入重庆市科技资源共享平台,2020年已获得该项资金补贴的设备不再享受此政策;(2)具有明确的服务方向,可以持续性开展公共技术服务;(3)具有不少于5人的服务团队,其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业人员占60%以上;(4)拥有公开透明的收费机制,按成本补偿或非盈利原则确定收费标准;(5)拥有市级及以上技术中心、实验室等技术创新机构认定资质的企业优先支持;优先支持法人化的研发机构;(6)原则上线上线下开放并达成使用次数不少于1次。
(三)已认定众创空间、孵化器认定奖励与绩效奖补
(1)经重庆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认定的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平台;(2)指标满足评分标准所列最低要求。
(四)引入一批成熟的、综合实力较强的科技孵化器、技术服务、技术指导机构
对于科技孵化器:2020年以来与涪陵区政府、涪陵工业园区管委会等政府机构签订招商引资协议且注册地属于辖区范围内,可为科技创业人员和在孵企业提供商务、信息、咨询、培训、市场、投融资、技术开发与合作交流等服务的企业。
对于技术服务、技术指导机构:2020年以来与涪陵区政府、涪陵工业园区管委会等政府机构签订招商引资协议且注册地属于辖区范围内,可以为园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指导,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的法人单位;或注册在涪陵工业园区内的法人化研发机构。
三、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专业服务平台建设,搭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平台
(一)推动建立区域性公共工业互联网平台,解决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需求
(1)企业注册和经营地在涪陵工业园区辖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2020年以来服务涪陵企业不少于100家;(3)平台已形成典型示范;(4)纳入重庆智能制造资源池企业优先支持。
(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绩效奖补
(1)经重庆市经信委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窗口平台运营机构,运营机构在涪陵工业园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管理规范;(2)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必备的服务设施设备和人员,从事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占80%以上;(3)具有较强的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集聚服务机构5家以上;(4)管理制度健全,服务流程规范,收费标准合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完善,运营机构信誉良好,近两年无不良信用记录;(5)2020年服务企业不少于50家;(6)2020年开展活动不少于10场。
四、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水平
(一)推动中小企业开展两化融合活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与信息化水平
申报主体为2020年10月1日后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认定的企业。
(二)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打造一批新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企业注册或经营地在涪陵工业园区辖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首次通过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三)推动科技型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1)企业注册或经营地在涪陵工业园区辖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2020年首次通过或复审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四)推动中小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升级
方向一:
(1)申报单位2020年1月1日以来数字化改造设备与信息系统等软硬件投入不低于200万元;(2)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实施成效良好;(3)申报项目未获得其它同级财政资金支持。
方向二:
园区辖区范围内2021年首次通过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认定的企业。
(五)推动中小企业提高知识产权意识
申请资助的专利权人和专利项目应当符合《重庆市专利资助办法》的规定,且专利来源于重庆市内真实的科技研发活动;申请资助的专利权人务必按本通知要求的时间、条件和程序提出申请,且提供的相关材料务必真实、准确、有效。
(六)推动中小企业实施一批高水平科研项目突破,打造一批中小企业科研机构与平台。
1、科技研发项目资助
(1)申报主体为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项目是2021年正在开展的研发项目,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2、企业技术创新机构认定奖补
2021年新认定的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创新、技术研发机构。
(七)推动企业在资本市场挂牌或上市
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挂牌孵化板、青创板、成长板、中小企业板(专精特新板)的企业。
一、申报基本材料
(一)重庆涪陵工业园区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项目申报表(2021年);
(二)营业执照或其他独立法人单位证明材料;
(三)项目申报方向要求的证明材料;
(四)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五)项目自评分表(根据申报指南按需提供)。
所有申报企业均按以上顺序编制完整的项目申报书,采用A4双面打印,并胶装成册。
二、申报具体材料
一、保障龙头企业发展,奠定大中小企业融通基础
(一)龙头企业采购本地中小企业配套
以下资料按申报通知要求的顺序装订:
(1)附件一 重庆涪陵工业园区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项目申报表(2021年);
(2)附件二 项目申报书(技术分析描述供应商基本情况、采购总额);
(3)附件三 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4)附件四 其它需提供的附件材料和说明;
(5)附件八 龙头企业采购重庆本地配套企业明细表;2021年不少于500万元的采购发票;
(6)其它申报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二)支持龙头企业稳增长、保税收
以下资料按申报通知要求的顺序装订:
(1)附件一 重庆涪陵工业园区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项目申报表(2021年);
(2)附件二 项目申报书(技术分析描述企业稳增长、保税收的举措);
(3)附件三 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4)附件四 2019、2020年增值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2020年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5)附件五 其它需提供的附件材料和说明;
(6)其它申报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二、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空间和载体建设,优化大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一)打造龙头企业+孵化的特色产业基地。
以下资料按申报通知要求的顺序装订:
(1)附件一 重庆涪陵工业园区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项目申报表(2020年);
(2)附件六 龙头企业+孵化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方案;
(3)附件三 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4)附件四 其它需提供的附件材料和说明;
(5)共建协议;
(6)场地证明;
(7)附件六 项目自评分表;
(8)其它申报条件和评分标准相关证明材料。
(二)鼓励龙头企业、科研机构、技术研发基础设施设备条件较好的中小企业,建立公共研发、公共检测、公共实验室等共享型、开放型科技创新机构。
以下资料按申报通知要求的顺序装订:
(1)附件一 重庆涪陵工业园区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项目申报表(2021年);
(2)建设方案,包含制度建设情况、收费机制、服务内容、发展方向及目标、实施方案等;
(3)附件三 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4)附件四 其它需提供的附件材料和说明;
(5)附件五 投入类项目发票明细表;设备发票复印件;
(6)团队人员名单;
(7)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机构认定文件;
(8)提供开放使用的合同或其它凭证;
(9)附件六 项目自评分表;
(10)其它申报条件和评分标准相关证明材料。
(三)已认定众创空间、孵化器认定奖励与绩效奖补
(1)附件一 重庆涪陵工业园区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项目申报表(2021年);
(2)附件二 项目申报书;
(3)附件三 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4)附件四 其它需提供的附件材料和说明;
(5)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平台认定文件;
(6)附件六 项目自评分表;
(7)其它申报条件和评分标准相关证明材料。
(四)引入一批成熟的、综合实力较强的科技孵化器、技术服务、技术指导机构
(1)附件一 重庆涪陵工业园区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项目申报表(2021年);
(2)科技孵化器提供建设方案;技术服务、技术指导机构提供附件二 项目申报书;
(3)附件三 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4)附件四 其它需提供的附件材料和说明;
(5)科技孵化器提供附件六 项目自评分表;
(6)其它申报条件和评分标准相关证明材料。
三、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专业服务平台建设,搭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平台
(一)推动建立区域性公共工业互联网平台,解决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需求
区域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方案。
(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绩效奖补
以下资料按申报通知要求的顺序装订:
(1)附件一 重庆涪陵工业园区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项目申报表(2021年);
(2)项目申报书(格式自拟,需包含业绩情况,服务开展情况等说明);
(3)服务成效证明材料;
(4)附件三 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5)附件四 其它需提供的附件材料和说明;
(6)附件六 项目自评分表;
(7)其它申报条件和评分标准相关证明材料。
四、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水平
(一)推动中小企业开展两化融合活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与信息化水平
以下资料按申报通知要求的顺序装订:
(1)附件一 重庆涪陵工业园区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项目申报表(2021年);
(2)附件二 项目申报书;
(3)附件三 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4)附件四 其它需提供的附件材料和说明;
(5)两化融合贯标奖励提供评定证书;
(6)附件六 项目自评分表;
(7)其它申报条件和评分标准相关证明材料。
(二)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打造一批新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以下资料按申报通知要求的顺序装订:
(1)附件一 重庆涪陵工业园区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项目申报表(2021年);
(2)附件二 项目申报书(技术分析描述企业“专精特新”建设情况);
(3)附件三 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4)附件四 其它需提供的附件材料和说明;
(5)附件五 获得相关认定的证明文件;
(6)其它申报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三)推动科技型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以下资料按申报通知要求的顺序装订:
(1)附件一 重庆涪陵工业园区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项目申报表(2021年);
(2)附件二 项目申报书(技术分析描述企业技术情况、知识产权情况、研发投入情况、研发人员情况等);
(3)附件三 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4)附件四 其它需提供的附件材料和说明;
(5)附件五 获得相关认定的证明文件;
(6)其它申报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四)推动中小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升级
(四)推动中小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升级
以下资料按申报通知要求的顺序装订:
(1)附件一 重庆涪陵工业园区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项目申报表(2021年);
(2)附件二 项目申报书;
(3)附件三 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4)附件四 其它需提供的附件材料和说明;
(5)附件五 投入类项目发票明细表;投入发票复印件;
(6)附件六 项目自评分表;
(7)其它申报条件和评分标准相关证明材料。
(五)推动中小企业提高知识产权意识
以下资料按申报通知要求的顺序装订:
(1)附件一 重庆涪陵工业园区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项目申报表(2021年);
(2)附件二 项目申报书(技术分析描述公司知识产权现状与规划);
(3)附件三 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4)附件四 其它需提供的附件材料和说明;
(5)相关知识产权授权通知书,知识产权证书;
(6)其它申报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六)推动中小企业实施一批高水平科研项目突破,打造一批中小企业科研机构与平台。
1、科技研发项目资助
以下资料按申报通知要求的顺序装订:
(1)附件一 重庆涪陵工业园区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项目申报表(2021年);
(2)附件三 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3)附件四 其它需提供的附件材料和说明;
(4)附件七 科技项目申报书;
(5)附件六 项目自评分表;
(6)其它申报条件和评分标准相关证明材料。
2、企业技术创新机构认定奖补
以下资料按申报通知要求的顺序装订:
(1)附件一 重庆涪陵工业园区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项目申报表(2021年);
(2)附件二 项目申报书(技术分析描述技术创新机构简介与运行情况);
(3)附件三 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4)认定文件;
(4)附件四 其它需提供的附件材料和说明;
(七)推动企业在资本市场挂牌或上市
(七)推动企业在资本市场挂牌或上市
以下资料按申报通知要求的顺序装订:
(1)附件一 重庆涪陵工业园区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项目申报表(2020年);
(2)附件二 项目申报书;
(3)附件三 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4)附件四 其它需提供的附件材料和说明;
(5)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出具的挂牌备案确认函复印件;
(6)附件九 重庆市挂牌企业奖励申报表。
11月12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