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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渝中区科技创新政策

发布时间:2021-08-27 浏览量:14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8-27/2021-09-17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一、《渝中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办法实施细则》

  1、对新引进或新获得国家科技部、市科技局授牌的众创空间或孵化器,在渝中持续运行1年以上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新获得的市级科技园区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国家、重庆市对授牌科技创新载体的奖励包含在以上支持金额内。

  2、每年对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载体进行业绩评价,对达到优秀等次的科技创新载体给予20万元的奖励。

  3、科技创新载体孵化或引进的项目,在国内外知名创业大赛中获奖或者一次性获得200万(含)以上投融资的,落户渝中区后给予该载体每个项目10万元的创业辅导经费。

  4、对符合“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标准”并纳入市科技型企业信息库统一管理的科技型企业,其上一年度R&D研发经费投入达到100万元以上及增长速度超过10%的(R&D投入数据以统计局数据为准),给予每户3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可以奖励到个人。

  5、对被认定为“重庆市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的,其中牛羚企业、瞪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独角兽企业通过“一事一议”给予相应奖励(同时被认定为高成长性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就高奖励,不重复享受)。

  6、对新认定或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被认定为高成长性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就高奖励,不重复享受)。对复审合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支持。对新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重庆市优秀重点新产品、重庆市重点新产品、重庆市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每个产品分别奖励10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同一产品不重复享受)。

  7、引导和鼓励创业者、大学生等在渝中区创新创业。对获得重庆市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创业团队,比赛结束6个月内,以参赛成果和团队在渝中区创办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启动资金支持。

  8、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对市级科技主管部门新认定的市级科技创新基地,一次性给予50万元支持(新引进的市级科技创新基地同等对待)。

  9、对新引进或新获得国家级产业化或成果转化科技项目的单位,按项目上级财政资助经费的10%-20%给予配套。

  10、对新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重庆市级科学技术奖励的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励。

  11、根据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需要,对科研项目按一般、重点给予支持。其中,基础与前沿研究计划5-10万元;决策咨询与管理创新计划3-10万元;应用开发计划20-30万元;科技研发中心建设计划20万元;科技示范项目50-300万元。

  12、对首次获得国家级、市级荣誉称号的专利服务机构,一次性给予20万元、5万元的奖励。

  13、科技金融扶持申请按渝中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渝中区创业种子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助保贷管理办法等执行。


  二、《渝中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办法》

  1、对新引进或新获得国家科技部、市科技局授牌的众创空间或孵化器,在渝中持续运行1年以上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新获得的市级科技园区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国家、重庆市对授牌科技创新载体的奖励包含在以上支持金额内。

  2、每年对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载体进行业绩评价,对达到优秀等次的科技创新载体给予20万元的奖励。

  3、科技创新载体孵化或引进的项目,在国内外知名创业大赛中获奖或者一次性获得200万(含)以上投融资的,落户渝中区后给予该载体每个项目10万元的创业辅导经费。

  4、对符合“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标准”并纳入市科技型企业信息库统一管理的科技型企业,其上一年度R&D研发经费投入达到100万元以上及增长速度超过10%的(R&D投入数据以统计局数据为准),给予每户3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可以奖励到个人。

  5、对被认定为“重庆市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的,其中牛羚企业、瞪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独角兽企业通过“一事一议”给予相应奖励(同时被认定为高成长性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就高奖励,不重复享受)。

  6、对新认定或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被认定为高成长性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就高奖励,不重复享受)。对复审合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支持。对新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重庆市优秀重点新产品、重庆市重点新产品、重庆市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每个产品分别奖励10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同一产品不重复享受)。

  7、引导和鼓励创业者、大学生等在渝中区创新创业。对获得重庆市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创业团队,比赛结束6个月内,以参赛成果和团队在渝中区创办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启动资金支持。

  8、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对市级科技主管部门新认定的市级科技创新基地,一次性给予50万元支持(新引进的市级科技创新基地同等对待)。

  9、对新引进或新获得国家级产业化或成果转化科技项目的单位,按项目上级财政资助经费的10%-20%给予配套。

  10、对新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重庆市级科学技术奖励的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励。

  11、根据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需要,对科研项目按一般、重点给予支持。其中,基础与前沿研究计划5-10万元;决策咨询与管理创新计划3-10万元;应用开发计划20-30万元;科技研发中心建设计划20万元;科技示范项目50-300万元。

  12、对首次获得国家级、市级荣誉称号的专利服务机构,一次性给予20万元、5万元的奖励

具体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资格:在我区注册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支持方向:科技创新载体奖励、高新技术企业奖励、高新技术产品奖励、高成长性企业奖励、工程技术中心奖励等。


申报时间

  9月17日18:0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