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渝中区科技计划项目
发布时间:2021-08-26 浏览量:180 收藏
(一)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项目
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聚焦全市产业发展的基础前沿关键问题和优势学科发展方向,支持科研人员开展原始创新和自由探索,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培养创新人才和团队,增强源头创新能力。采用全额资助、联合资助、联合实施等三种方式,根据项目质量给予5-10万元支持。
(二)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项目
聚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开展技术动态及趋势、技术布局、技术选择、技术路径等技术预见研究,或重点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开展与技术创新和科技管理紧密相关的公共服务、商业模式、科技金融、社会治理、司法保障体制机制等制度创新研究,着力强化决策咨询服务。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项目采取事前资助方式,资助强度为3万元。
(三)“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技术创新应用专项
1、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项目
突出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聚焦具有全局性影响、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区域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整体提升,强化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支撑。支持我区以数字经济、大健康等重点产业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企业科技创新,鼓励开展产学研协同。申请资助额度与项目研发投入按一定比例挂钩,资助强度为20万元,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2、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导向,参照《重庆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重点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机构建设。申请资助额度对中心建设投入有一定要求,资助强度为20万元,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3、科技创新载体能力提升项目
为加强在区众创空间和孵化器等的建设,提升其服务水平、服务绩效,优化其招商引资、招才引智能力,鼓励引导其向市级、国家级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发展,特组织开展能力提升专项。渝中辖区内在运行的众创空间及孵化器均可以申报,主要考核其创新创业活动开展、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等工作情况。资助强度为10-20万元,实施周期为1年。
1、在渝中区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机关单位均可申报。
2、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工作积累,在本研究领域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技术优势,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及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同一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仅限申请1个项目。凡承担了区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未按时完成和完成后未按时结题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新项目。
不予支持的项目
1、破坏生态环境、高能耗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2、不符合渝中区产业发展导向的项目;
3、技术含量低、重复性研究的项目。
1、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项目申报书
2、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项目申报书
3、技术创新应用项目申报书
4、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
5、科技创新载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
8月30日至9月24日;
本年度我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流程如下:
1、申报单位根据自己所申报的项目类型,选择本通知附件中的格式申报书填写,并添加其他必要证明资料。
2、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书经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
(2)将4份纸质申报书及电子文档报送至渝中区科技局科技发展科(渝中区机关综合大楼908室)。
3、区科技局对项目进行分类及初审,初审合格后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综合专家意见及实地考察结果确定立项项目,公示后报区政府批准立项。
4、项目经费管理及结题按《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渝中区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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