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渝中区支持中小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援企稳岗返还政策
发布时间:2020-02-26 浏览量:275 收藏
补贴标准按3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度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确定。
计算方式:2019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12×3×50%
注:2019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历史欠费及一次性趸交、计提费用;社会保险费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四险,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的费用。
重庆市受疫情影响严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未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信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执行。
享受返还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2019年度社会保险费(截止2019年12月31日无欠费);
(二)企业2019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超过2019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
(三)申报时,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人数不超过本企业2019年底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的20%,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0人以上的企业裁员人数不超过本企业2019年底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的5.5%;
(四)未纳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一)线上申报:
网上申报需办理数字证书(免费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咨询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235888,QQ:4000235888。
取得数字证书后,第一步:企业自主核查企业信用信息。(http://www.xycq.gov.cn/)点击打开可查询信用信息;
第二步: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点击打开查看)比对是否属于中小企业;
第三步:开通网上申报功能的企业,可以通过“重庆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申请,系统入口:http://rlsbj.cq.gov.cn/sbjb/jyweb/(点击进入)。
第四步:申报完成后,将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财务年报通过邮箱26813012@qq.com传给我局工作人员(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还需提供资产负债表)。
(二)线下申报:
第一步:企业自主核查企业信用信息。(http://www.xycq.gov.cn/)点击打开可查询信用信息;
第二步: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点击打开查看)比对是否属于中小企业;
第三步:加入渝中区稳岗QQ群371286385下载申请表并准确填写,经办人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企业鲜章后将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财务年报(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还需提供资产负债表)一并交就业经办窗口办理。
渝中区经办机构:重庆市渝中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一路218号渝中区社保大厅负二楼失业保险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23-63557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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