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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企业开展创新活动)

发布时间:2018-03-30 浏览量:23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3-27/2019-04-30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技术改造
  • 扶持方式 :
      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主要采取以奖代补、事后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安排。按项目实际投资金额的5%-50%,贷款利率50-60%进行补贴,一般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重点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补助比例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申报项目等因素确定。

方向一:对已获得认定的市级示范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或在运行评价中获得优秀等次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牵头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个奖励。

方向二:对企业牵头的、技术成果在渝转化成效明显(项目完成验收一年内实现销售收入或成果转让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产学研合作重大项目,按不超过其合同中实际支付金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个补贴。

         方向三:对企业加入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全球著名的国际创新联盟、知名孵化器等创新组织产生的会员费,按不超过其每年缴纳金额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个补贴。


扶持领域

支持方向一: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奖励。

支持方向二:产学研合作重大项目补贴。

支持方向三:国际开放创新活动补贴。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申报主体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产业政策;

  4.申报项目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


     (二)分类申报条件。
       2018-2019年度已完成项目。

申报材料

       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集成电路产业。

       集成电路投资补助项目。设计类项目需提供2017年1月至2018年7月实际到位投资清单和票据,以及2018年8月以来实际到位投资清单和票据(如果实际到位投资票据不足2000万元,需提供申报企业实际到位资金验资报告);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类项目需提供贷款合同、2018年8月以来项目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清单和支付凭证,实际到位资金验资报告。


申报时间

       第一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峰(机械、装备、环保行业), 63899871

       王亚(化工、医药、食品、轻工、纺织及其他行业),63895632

       向晖(汽车、摩托车、电子信息行业),63899456

       彭峰(申报综合咨询),63899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