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重庆市商标品牌奖励评审
发布时间:2019-07-30 浏览量:201 收藏
申请商标品牌奖励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商标获得驰名商标认定,或者地理标志注册;
(三)申请奖励的商标十年内未获得过市财政商标奖励资金;
(四)近三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以及存在应退未退财政资金行为的企业和单位,不纳入支持范围。
(五)商标全体权利人同意申请。(六)不存在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况。
(一)申请驰名商标品牌奖励的,提交一份《2023年度重庆市商标品牌奖励评审申报表(驰名商标)》(附件1)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表和证明材料一并装订成册,并编制好页码。申报表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可修改的Word文档格式)。
(二)申请地理标志品牌奖励的,提交一份《2023年度重庆市商标品牌奖励评审申报表(地理标志)》(附件2)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表和证明材料一并装订成册,并编制好页码。申报表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可修改的Word文档格式)。
5月19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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