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重庆市重大新产品评定
发布时间:2017-12-04 浏览量:449 收藏
(一)申请评定的企业应在重庆市区域内注册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管理且增值税在重庆市区域内缴纳,2020年度企业有研发活动。
(二)申请评定的产品应满足以下条件:
1.产品已列入《重庆市技术创新指导性项目推荐目录》。
2.产品符合重大新产品的定义要求,在重庆市内首次开发、生产,拥有明晰的知识产权,技术先进、质量可靠。
3.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本市对产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产品生产许可;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4.产品达到以下经济效益指标:单款产品2020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不含税)或应缴纳增值税达到40万元。
(三)2020年已经鉴定的市级新产品须达到规定的经济效益指标。
(四)申请评定的企业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纸质资料报送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3月30日18:00时,逾期不再受理。
(一)纸质资料报送。申报企业填报《2020年度重庆市重大新产品评定申请表》(见附件1)和《2020年度重大新产品经济效益情况表》(见附件3)并加盖公章,连同其他相关评定材料(见附件2)和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4)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部门(控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可报集团公司;中央在渝企业可报在渝管理机构;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报相关经信部门;无在渝主管单位的中央在渝企业或其他企业报所在区县经济信息委)审核通过后,将完整申报纸质材料1套(企业有多款产品的按每款产品分别装订)和电子版光盘1份报送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
(二)网上申报。纸质资料经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部门审核通过后,企业须登录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大数据应用平台打开重庆市产业技术创新系统:http://cx-cqfund.jjxxw.cq.gov.cn/(首次登陆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大数据应用平台需先注册,登录系统后,如果未注册并使用过原产业技术创新系统,则选择“我是新用户”,如注册过原产业技术创新系统,则选择“我是老用户”,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与原系统的账号关联绑定),点击“重大新产品申报”填报相关项目情况,按系统要求上传相关附件,并确保相关项目及数据情况与纸质申报资料一致。
彭 峰(综合信息及装备、仪器仪表) 63899871
曹文华(综合信息) 63895941
王 亚(汽摩、医药) 63895632
沈栋文(电子信息、软件) 63899456
主友明(材料、化工、消费品和系统技术支持)63896140
政务服务大厅:方 媛 63897953
重庆政府相关网站
重庆各区政府相关网站
Copyright ©广州拓疆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28746号和粤公网安备440112020007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