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庆市视听艺术精品扶持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庆市视听艺术精品扶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5 浏览量:66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6-29/2023-08-31
  • 项目类型 :
      文化广电旅游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庆市视听艺术精品扶持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发局、市场监管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文化旅游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文化自信,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激发文艺创作活力,力争推出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视听原创精品,市文化旅游委决定开展2023年度重庆市视听艺术精品扶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

 

  二、申报程序

  市级部门及相关单位可直接向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申报;其余申报机构向区县文化旅游行政部门申报,由区县文化旅游行政部门汇总并初审后统一上报。

 

  三、申报名额

  各区县、市级部门及相关单位分别可申报2个项目。

 

  四、申报范围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国家和重庆重大发展战略,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经济民生、文化旅游等为题材,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创作或首播的原创网络视听作品,包括网络视听平台专栏专题、网络影视剧(动画片)、网络纪录片、网络直播节目、网络综艺节目等。单个作品(单集)时长在5分钟以上。

 

  五、申报材料

  区县文化旅游行政部门及相关单位按程序审核盖章后,提交Excel、Word等电子文档、纸质件及扫描件、项目视频格式文件,以邮寄方式报送。

 

  六、扶持方式

  对遴选出的视听艺术精品,按照《重庆市视听艺术精品扶持指南》给予一定的扶持激励。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文化旅游委成立重庆市视听艺术精品扶持评审委员会,组建评审专家组,专门负责扶持工作。各区县文化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扶持相关事宜,并将本通知转区县融媒体中心。

  (二)广泛发动参与。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社交新媒体等媒体平台,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提高知晓度和参与度,提升扶持工作影响力。

  (三)严格申报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申报评选标准,严守纪律,坚持择优推优,确保申报项目质量。申报单位要认真开展项目策划、创作,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

  (邮寄收件人:刘欣,电话:15883711920,邮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20号文华天成大厦4楼428室;网络视听处联系人:金老师,电话:67686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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