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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渝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绩效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
渝中科〔2019〕4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渝中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办法》(渝中府办〔2017〕154号),我局制订了《渝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绩效评估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九年十月十日
渝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绩效评估实施细则
为全面掌握渝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的发展状况和运营绩效,引导孵化器及众创空间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提升能力,参照《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渝科委发〔2018〕66号)、《重庆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19】119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评估对象
在渝中区运营的经国家、重庆市认定(含备案)的国家、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
二、评估标准
绩效评估按照《渝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渝中区众创空间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执行。绩效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3个层级,其中优秀为80分及以上,合格为60-79分,不合格为60分以下。
三、评估流程
1、各孵化器及众创空间运营机构等,根据要求如实填写《渝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估情况表》(附件3)、《渝中区众创空间绩效评估情况表》(附件4)。
2、区科技局对评估资料进行会议评审,并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根据会议评审和实地考察意见确定绩效评估结果。
四、评估结果
根据《渝中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办法》(渝中府办〔2017〕154号)的有关精神,绩效评估达到优秀的,给予每个运营机构20万元绩效奖励。
五、附件
1、《渝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2、《渝中区众创空间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3、《渝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估情况表》
4、《渝中区众创空间绩效评估情况表》
渝中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