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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责任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20-02-15 关注 

  关于进一步强化责任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渝肺炎组办发〔2020〕3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国发电〔2020〕2号)精神,为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明确主体责任。企业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认真抓好企业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措施落实,切实履行企业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二)建立防控体系。按照《复产复工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南(试行)》(渝肺炎组疫发〔2020〕8号),成立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三)加强人员管控。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建立返岗职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严格执行我市关于市外返渝人员返岗的相关规定。加强厂区进出管控,做好职工日常体温检测。实行车间隔离运行,合理安排轮岗,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

  (四)加强场所管理。全面开展厂区消毒,加大重点区域消毒频次。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集中统一处置防护口罩等废弃物。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及就餐卫生管理,保证食材安全,采取有效方式减少就餐人员聚集。

  (五)加强物资储备。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准备口罩、手套、红外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确保满足正常生产需要。设置隔离室或隔离区,筹备应急处置物资,制订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与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建立联系机制。

 

  二、压紧压实当地政府属地责任。

  (一)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将企业防疫与地区防疫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把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细抓实。

  (二)落实驻厂监管。进一步下沉工作重心,对重点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实施“一人一厂”驻厂制度,指定专人进驻复工复产企业,按照(渝肺炎组疫发〔2020〕8号)相关要求,检查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建立“三区三联”机制。社区、园区、企业生产区域要联动联防联控,共同形成属地防控措施,共同承担属地防控责任。做好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余时间的接续管理服务,实行精细化管理,做到不留空档,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聚集。

 

  三、落实落细行业部门属事责任。

  (一)加强科学指导。充分发挥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贸物流、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行业主管部门熟悉行业和专业优势,加强对企业制定生产经营计划、落实防疫防控措施等方面的指导,推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尽早开工,帮助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二)做好协调保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从行业实际出发,协调帮助企业筹备防控物资,主动帮助企业解决交通、物流、生产经营等方面问题,做好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保障,确保复工复产有序进行。

  (三)切实强化服务。及时兑现落实国家和我市对复工复产企业的资金扶持、物资保供、物流保障等各项政策措施,优化政务服务,开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办理急需物资生产资质,积极推行互联网“非接触式”办理,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四、完善复工复产企业备案管理

  各区县政府要督促所属乡镇街道、园区严格落实(渝肺炎组办〔2020〕24号)有关要求,按照《复产复工企业新冠疫情防控指南简表(试行)》(见附件)做好申请复工复产企业的备案管理,对达到复工复产防疫要求的企业,不得阻止企业复工复产。同时,要每日安排专人对已复工复产企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帮助企业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复工复产后,企业如果存在管理松懈、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形,要严肃批评并责令整改,屡教不改的企业要记入诚信记录。

 

  五、正确处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系

  各区县政府和市级部门要统筹抓好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原则制定针对性措施,既要切实做好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又要主动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尽早恢复正常生产,为疫情防控提供充足的物资保障。要加快推进全产业链协同运行,抓好原辅材料、重要零部件稳供保障,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物流等系列问题,推动“上下游”企业同时全面复工复产。要加强物流运输保障,严禁擅自设卡拦截、阻断货运通道等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时期各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作业场所监测防护,做好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严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