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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技术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参加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21-02-03 关注 

  关于工程技术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参加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1〕2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工程技术领域专业技术人才与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3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工程技术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参加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市工程技术领域技能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含职业院校教学专业方向为工程技术领域的教师),可申请参加与现岗位相关或相近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评价(含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下同)。

 

  二、评价等级

  工程技术领域技能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取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或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教师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可分别申报与现岗位相关或相近职业(工种)的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的高技能人才评价。

 

  三、评价方式

  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等要求,根据专业技术人才取得业绩条件和评价等级不同,采取直接认定、综合评审和考核评价三种方式进行。

  (一)直接认定。对获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名义颁发的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进步奖等,以及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由省级相关部门实施评审的优秀成果奖;获得省级以上人才奖励或培育支持项目;参加省级或全国行业以上职业技能、教师能力、创新创业等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或全国行业以上各类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认定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二)综合评审。对符合破格认定条件以外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技师或高级技师,采取专家评审方式,对其本人获奖情况、工作实绩、生产贡献等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评定相应技能等级。

  (三)考核评价。对符合破格认定条件以外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工的,免于理论知识考试,采取现场实作、模拟操作、工艺设计等方式组织技能操作考核。考核通过的,评定相应技能等级。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实填报《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参加高技能人才评价申报表》(详见附件),做出个人承诺,报所在单位审核签章。

  (二)单位审核。用人单位应认真审核个人申报材料,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并在“呈报单位推荐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料受理。工程技术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参加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由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受理,其中职业资格评价由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由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协调具备条件的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组织实施。

 

  五、有关事项

  (一)助理工程师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1年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相应职业(工种)技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技师考评。工程师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1年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相应职业(工种)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高级技师考评。晋级考评方式与现行技师、高级技师考评方式一致。

  (二)参加职业资格评价的职业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技能人员准入类职业,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职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收录和后续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技能类职业(工种)。

  (三)参加高技能人才评价需要的成果、人才奖项等均以证书、文件或工作实绩为准。

  (四)有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可登录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进行查询(查询网址http://zscx.osta.org.cn/)。

  (五)企业开展自主评价的,可根据用人单位人才发展需求,自主设置申报评价内容和方式,但不得低于本通知要求的评价内容、方式和标准。

  (六)职业资格评价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6〕128号)为准;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收费标准以具体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公布的标准为准。

  (七)如遇政策调整,另行发文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加强舆论引导,搞好政策解读,引导广大工程技术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积极申报高技能人才评价,促进人才流动和发展,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参加高技能人才考前实训和评价工作。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要加强统筹管理,加强指导监督,及时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及时报送材料。工程技术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参加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分别在每年的2月、4月、6月、8月、10月集中受理,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接,及时报送申报材料,组织开展评价工作。

  报名电话:81900631、81900632

  政策咨询:88152307、88152281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