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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分享】重庆给科技型企业发“红利”, 细数科技型企业入库的好处

发表于:2021-01-05 关注 

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创新成为推动21世纪前进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为加快培育以科技型企业为支撑、以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成长科技企业为骨干的优质市场主体,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重庆市政府制定了相关扶持政策,力争到2022年,全市科技型企业超过25000家。

截至2020年4月,全市培育入库科技型企业已累计达17500家、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3141家。



入库企业能得到什么优惠?




(1)免费获入库证明和知识价值信用评价结果

对于注册成立1个(含)纳税年度以上的科技型企业,可以通过企业系统自动生成知识价值信用等级,并确定相应的授信额度。


(2)无偿领取和使用创新券

对于注册成立3个(含)纳税年度以内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和拟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发展的科技型企业,可在线领取和使用创新券2万元


(3)列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象

列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象的,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后将获得40万-100万现金奖补。



(4)认定为高成长科技企业

企业系统将对入库的科技型企业评估筛选出高成长科技企业,由市科技局公示后予以认定。认定为高成长科技企业可获得10万-50万现金补贴。


(5)同等条件下优先配置相关科技创新资源

凡入库培育的科技型企业可以优先享受"重庆市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提供的购买研究开发、委托检验检测、文献下载等各类科技服务,优先满足对接国内外高层次专家的需求,优先推荐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创新产品。


(6)优先推荐申请项目

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科技型企业可以优先承担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项目,优先认定为重庆市创新创业团队。

政策依据:《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入库培育实施细则》[2019]136号


(7)各区政府对入库企业还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奖励),主要有:



除了入库扶持政策外,政府还制定了相关的普惠项目补助措施


政策依据:《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项目实施细则》[2019]138号


此外,疫情期间,重庆市科技局对科技型企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加快创新发展提出了一定的支持措施


1.对科技型企业牵头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诊疗救治提供的具有明确应用效果的新技术、新产品,按照不超过其研发投入的2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给予一次性后补助。



2.将应急转贷的比例提高至原到期应还贷款额度的100%,确保2020年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贷款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



3.对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后获得的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知识价值风险补偿基金受托管理机构收取的服务费用减免20%



4.对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后获得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符合全市统一规定的条件的科技型企业,按照不超过银行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50%给予贴息。



5.优先申报项目。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科技型企业支持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建设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基地。疫情防控中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科技人才支持申报"重庆英才"计划相关项目



6.在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绩效评估中,增设抗击疫情贡献评判参考项,对为入驻企业和团队减免房屋租金等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政策依据:《关于支持科技型企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加快创新发展步伐的意见》




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入库攻略




一、入库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三)申请入库的上一年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科技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5%,或拥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1名以上。

2.R&D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2%或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重≥10%。

3.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拥有Ⅰ类知识产权1项(含)以上或Ⅱ类知识产权2项(含)以上。

4.上一年度申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并完成研发费用备案。

5.主持或参与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获得过市级以上科技奖励。

6.拥有经认定的市级以上研发机构。

7.主导或参与制(修)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二、申报流程:

(一)自我评价。企业对照本实施细则第五条的规定,判断是否符合科技型企业入库条件。

(二)申请入库。企业登陆企业系统填写基本信息和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的数据信息,上传相关生产经营证照和证明材料,并提供企业诚信承诺书。

(三)审核推荐。区县科技部门对企业填报的信息和证明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推荐入库企业系统。

(四)入库备案。市科技局对区县科技部门推荐入库企业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企业系统备案培育,由企业系统自动生成科技型企业编号。


三、往年申报通知公示:

关于开展2020年度科技型企业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https://cq.feibaos.com/news/info/48785.html

2020年二季度全市科技型企业培育情况通报

https://cq.feibaos.com/news/info/487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