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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渝北区鼓励扶持企业挂牌上市若干政策》的政策解读材料

发表于:2020-12-28 关注 

  关于《渝北区鼓励扶持企业挂牌上市若干政策》的政策解读材料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鼓励企业上市的工作要求。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深入推进,国家提出要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经济证券化水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唐良智市长在全市企业上市工作视频调度会上指出,各区县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企业上市步伐,促进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区目前上市企业数量偏少,企业上市主动性不强,并且原政策(《渝北区企业改制上市财政扶持办法》(渝北府办发〔2017〕30号)扶持力度不够,已不适应当前企业改制上市工作形势的需要。

  二是规范使用财政扶持资金。2019年市委巡视组及区审计局在巡查审计中均认为我区原扶持政策(《渝北区企业改制上市财政扶持办法》(渝北府办发〔2017〕30号)存在一定的资金兑付风险。为了规避财政扶持政策兑付风险,在走访调研全区拟上市企业并学习借鉴重庆主城各区、成都市和双流区等地区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了我区鼓励扶持企业挂牌上市若干政策。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送审稿)》包括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扶持对象:对渝北辖区拟挂牌上市重点企业,在股改培育、挂牌上市及融资过程中,给予相应扶持;对投资我区拟上市挂牌重点企业的股权投资机构、专业孵化机构,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相应奖励。

  第二部分扶持政策:

  一是企业因改制时实施内部资产重组、股权重组或转让、利润调整、财务调整、资产评估增值等对我区产生的经济贡献,在完成股改且变更注册后,给予相应产业扶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是根据企业改制后,从变更注册登记当年起3年培育期内,对我区新增经济贡献部分给予产业扶持,累计奖补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是在“重庆OTC”成长板、专精特新板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60万元奖励。

  四是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励:通过券商内核并报送挂牌备案文件给予100万元奖励;首次在基础层或创新层成功挂牌给予100万元奖励;首次在精选层成功挂牌给予200万元奖励。

  五是在境内首发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1000万元奖励:进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程序,向重庆证监局提交《股票发行上市辅导报告》并通过辅导验收备案后给予200万元奖励;向证监会或交易所提交拟发行股票上市的申请被受理后给予300万元奖励;企业完成首发上市后,给予500万元奖励。

  六是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交易所、英国伦敦交易所、日本东京交易所等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800万元一次性奖励,通过在境外设立分支公司在以上交易所上市,且将境外融资用于区内总部机构发展的企业,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台湾证券交易所等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通过在境外设立分支公司在以上交易所上市,且将境外融资用于区内总部机构发展的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七是鼓励在境内外上市的市外企业落户我区,对落户我区的上市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奖励,具体奖励金额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

  八是对企业挂牌上市后再融资80%用于本区的,按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每单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九是鼓励企业在公开市场发行债券,对募集资金1亿元(含)以上且投资到区内的,按每单融资额0.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十是区内拟上市企业通过股权投资机构引入符合渝北区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的优质项目并作为其主营业务,且在2年内成功上市的,按项目所获投资额的3%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十一是鼓励扶持股权投资机构、挂牌上市专业孵化机构投资我区拟上市重点企业,或投资外地相关企业后引入我区并产生经济贡献。对年度累计投资我区拟上市重点企业达到2000万元或投资外地企业并引入我区产生经济贡献的股权投资机构和专业孵化机构,给予年度投资额的1%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十二是企业成功上市后,根据企业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每个公司不超过5人)的经济贡献及社会贡献情况,给予相应人才扶持,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时间不超过三年。

  第三部分其他事项:主要是新旧政策衔接、执行时间、政策解释等规定。一是已享受我区企业改制上市原扶持政策的企业(渝北府办〔2017〕30号文件),不重复享受本扶持政策;同一企业在不同板块挂牌上市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扶持。二是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执行到2025年12月31日,执行中如遇重大政策调整,及时修订完善,原政策同时废止。

 

  三、名词解释

  1.OTC。OTC是指场外交易市场,又叫做柜台交易市场,是指在证券交易场所外进行证券买卖的市场。重庆OTC即重庆股份转让中心。

  2.新三板。新三板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主要针对中小微型企业。

  3.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试行)》,目前新三板挂牌市场分为三个层次,即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符合不同标准的挂牌公司分别纳入不同层次管理。其中,在新三板连续挂牌满十二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如符合公开发行条件和精选层进入条件,可申请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

  4.首发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简称IPO,指一家企业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

  5.再融资。再融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在证券市场上进行的直接融资。

  6.股权投资。为参与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经营活动,而投资购买其股权的行为,可以发生在公开的交易市场上,也可以发生在公司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场合,还可以发生在股份非公开转让场合。股权投资的动因主要有获取收益、获得资产控制权、参与经营决策、调整资产结构和投机等。

  7.挂牌上市专业孵化机构。专门从事培育、辅导企业到资本市场挂牌、上市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四、其他补充说明事项

  《若干政策》第一条和第二条,限于新三板以上层次挂牌上市的企业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