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申报2020年度第三批重庆高新区特色载体专项资金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申报2020年度第三批重庆高新区特色载体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8 浏览量:94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11-16/2020-11-20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3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申报2020年度第三批重庆高新区特色载体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载体:

  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的通知》(财建〔2018〕408号),打造重庆高新区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开展特色载体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申报条件

  (一)工商、税务和统计关系均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等孵化载体。

  (二)在符合条件的孵化载体内孵化,且工商、税务和统计关系均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的科技企业。

 

  二、资金支持方向

  (一)支持举办创新创业赛事、活动。支持载体举办创新创业相关大赛、投融资对接、政策宣传、人才培训等活动,按实际花费的50%给予补助,每个载体最高补助原则上不超过150万元。

  (二)支持引进创新项目。支持载体引进有“双一流”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世界500强公司一年及以上研发工作经历的人才创办企业,正常经营半年以上,每引进1家企业奖励载体5万元。支持载体引进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国家新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企业,正常经营半年以上,每引进1家企业奖励载体10万元。

  (三)支持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对载体购买5万元及以上技术设备(不含日常办公设备)、技术服务建设升级线上(线下)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研究开发、检验检测、综合管理(线上平台)等公共服务的,按实际花费的50%给予补助,每个载体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四)支持建设研发机构。支持载体自建或与高校、院所、龙头骨干企业联合建设实验室、研发中心等研发机构,按实际花费的30%给予补助,每个载体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五)支持企业购买技术服务及设备。对载体内企业对外购买技术服务及设备用于研发创新的,按实际花费的50%给予补助,每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六)奖励成绩突出载体。每培育或引进1家新三板挂牌、上市企业分别奖励载体10万元、100万元。每培育或引进1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载体10万元。每培育或引进1家在国家级、省市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奖励载体5万元、3万元、1万元。同一企业可就高申报奖励,不得重复。

 

  三、资金申报

  载体运营机构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并将相关资料于2020年11月20日18:00前提交至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盖章纸质件一式二份、电子档发邮箱317297429@qq.com)。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载体仔细阅读相关要求,按要求组织项目申报。

  (二)申报项目发生时间及项目费用支出开票时间均需在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11月10日之间。

  

重庆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16日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20-04-01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关于2020年度第一批特色载体专项资金拟支持载体予以公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