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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支持中小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援企稳岗返还政策
一、 申报时限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医保局四部门,于2月15日印发《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实施援企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10号)要求,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二、 适用范围
重庆市受疫情影响严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未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信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 补贴条件
享受返还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2019年度社会保险费(截止2019年12月31日无欠费);
(二)企业2019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超过2019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
(三)申报时,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人数不超过本企业2019年底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的20%,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0人以上的企业裁员人数不超过本企业2019年底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的5.5%;
(四)未纳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按3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度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确定。
计算方式:2019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12×3×50%
注:2019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历史欠费及一次性趸交、计提费用;社会保险费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四险,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的费用。
五、裁员率
上年度裁员率=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末参保人数)x100%。
六、资金使用
返还资金主要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职工待岗生活补助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返还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七、申报方式
(一)线上申报:
网上申报需办理数字证书(免费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咨询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235888,QQ:4000235888。
取得数字证书后,第一步:企业自主核查企业信用信息。(http://www.xycq.gov.cn/)点击打开可查询信用信息;
第二步: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点击打开查看)比对是否属于中小企业;
第三步:开通网上申报功能的企业,可以通过“重庆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申请,系统入口:http://rlsbj.cq.gov.cn/sbjb/jyweb/(点击进入)。
第四步:申报完成后,将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财务年报通过邮箱26813012@qq.com传给我局工作人员(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还需提供资产负债表)。
(二)线下申报:
第一步:企业自主核查企业信用信息。(http://www.xycq.gov.cn/)点击打开可查询信用信息;
第二步: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点击打开查看)比对是否属于中小企业;
第三步:加入渝中区稳岗QQ群371286385下载申请表并准确填写,经办人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企业鲜章后将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财务年报(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还需提供资产负债表)一并交就业经办窗口办理。
我局原则上将优先对网上申报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渝中区经办机构:重庆市渝中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一路218号渝中区社保大厅负二楼失业保险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23-63557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