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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0年度 “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融合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4 浏览量:150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8-25/2020-09-15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公共/示范平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0年度 “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融合示范 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普及法》及市、区相关文件精神,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科经委”)拟在全区开展“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融合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双科融合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广泛发动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高校等创新主体投入科普事业,促进最新的科学发现和技术创新成果向公众传播,让科技成果惠及大众,推动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融合发展,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创新氛围。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注册地或经营地在浦东新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科学普及工作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及其他机构,同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均可自愿提出申报。

  1.拥有大科学装置、国家或上海市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

  2.承担过国家、上海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

  3.取得过重要科技创新成果(如国家、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奖励等);

  4.主要从事前沿高新技术的开发及产业化。

  具体要求详见《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融合示范基地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


  二、具体程序

  1.申报材料。申报单位访问区科经委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pudong.gov.cn/kjw/),在“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写《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融合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2),签字盖章,一式两份。

  2.材料报送。申报单位在2020年9月1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科经委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处。

  3.评审。区科经委将根据受理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开展实地考察、会议评审等综合评价。

  4.命名。对通过综合评价的单位,由区科经委命名“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融合示范基地”并颁发匾牌。


  三、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

  浦东新区办公中心(世纪大道2001号)4号楼520室。

  2.联系人:

  陈超,电话:28282687;

  倪飞凤,电话:28282695。


  特此通知。


  附件:

  1.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融合示范基地实施办法(试行)

  2.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融合示范基地申报表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20年8月25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