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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6 浏览量:97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11-06/2019-11-13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渝经信智能〔2019〕63号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现正在开展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推荐工作。为做好我市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网络化改造集成创新应用、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5G+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平台集成创新应用、安全集成创新应用等5个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在重庆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推荐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区县中的项目,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方向、建设成效显著、转型升级效益突出、带动效应明显。

  (三)申报的项目须符合《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见附件1)要求,可复制、可推广。

  (四)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在建项目(包括已列入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的项目未验收完成前)不可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县经信部门积极组织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二)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1个。申报主体对企业资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相关视频证明材料。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四)请各申报主体按照《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申报的试点示范方向申报书要求(见附件2)要求,于2019年11月13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五份及其电子版报送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智能化处)。


  四、联系方式

  耿雯俊:63895375

  邮 箱:cqjxwznc@126.com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8003

  附件:1.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2-1.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网络化改造集成创新应用)

  2-2.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

  2-3.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5G+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

  2-4.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平台集成创新应用)

  2-5.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安全集成创新应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11月5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