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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国家级和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各开发区、各工业园区,有关单位及企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7〕219号)和《重庆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实施方案》(渝府发〔2016〕49号)要求,2017年将继续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以下简称贯标)试点工作。现将2017年国家级和市级贯标试点企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为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管理规范,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三)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四)2014—2016年期间已确定为市级贯标试点企业无须重复申报市级贯标试点企业,但可申报国家级贯标试点企业。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最终确定的贯标试点企业的指导,并对其贯标试点工作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由申报企业向所在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详见附件),经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盖章后,于2017年5月15日前将申报书纸质件(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同时将电子文件(加盖公章的PDF文档和无公章的WORD文档)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市属重点企业及中央在渝企业可直接向市经济信息委报送。
(三)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确定市级贯标试点企业名单并公布。同时,我委将择优向工信部推荐国家级贯标试点企业。
(四)申报书模板可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jj.cq.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五)申报企业应登录重庆市两化融合评估系统(http://cqpg.cspiii.com/User/Login)完成企业两化融合自评估。评估报告作为贯标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六)贯标试点企业应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启动贯标工作,逾期未启动贯标工作的,将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对贯标工作成效显著的企业,在国家和市级智能制造、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互联网+、技术改造等专项优先推荐支持。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人工智能处 耿雯俊
联系电话:023-63895375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52号2403
邮 箱:cqjxwjxc@163.com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