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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各工业控股(集团)公司,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战略性新兴服务业发展,提升设计创新能力,按照《重庆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渝经信发〔2016〕87,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我委决定开展2017年度重庆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凡重庆市范围内符合《办法》规定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均可申报,重点围绕汽摩、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消费品等我市“6+1”支柱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申报和认定工作。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申报企业应符合《办法》第六、七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交《重庆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见附件1、附件2)及有关材料(见附件3)。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负责本辖区内企业的申报推荐,中央在渝及市直、市属单位自行组织推荐,直接报送市经济信息委;请于2017年5月15日前,将上报文件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纸质及电子文档)报送市经济信息委。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旨在引导企业更加重视工业设计,加大设计创新投入和新产品设计研发,推动制造业创新发展。同时,根据工信部有关要求,认定成为省(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是申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重要条件。为此,各区县主管部门、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
(二)严格审核。各区县(自治县)经信委和有关企业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相关企业积极申报,要按照申报要求的基本条件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择优推荐,杜绝弄虚作假。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生产性服务业处
联 系 人:孙志军 杨华强
联系电话:63897881 63896614
传 真:63898012
邮 箱:sunzhijun1806@126.com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