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开展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印发。《通知》明确指出,“小巨人”企业是指专注于细分市场、专业化经营、精细化管理、特色化发展,主营业务收入总额70%以上,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5%,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且处于良好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对此国家层面要求相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推进方案》要求实施精准扶持,推动全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做优做强,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增强市场竞争力。“小巨人”企业从哪里来?国家层面要求各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意见,由当地工信部牵头遴选、公布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并给予相应奖励和扶持。
1.专注细分市场,建立并执行专业化生产和服务标准。
鼓励中小企业专业化生产,提供多样化产品和服务,并注重提供个性化服务,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鼓励使用节能环保、质量可靠的产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拥有或执行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鼓励其参与标准的制修订。符合条件的将给予资金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要积极推动标准化建设。开展小巨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培育一批掌握细分市场核心技术、经营管理水平较高、发展质量效益好的“小巨人”中小企业联盟。
2.专注于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精细化和特色化的产品或服务。
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实现规模化生产,增强竞争优势。创新研发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产品和服务。主营业务收入总额70%以上,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5%。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且处于良好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如何界定?国家层面要求培育对象要聚焦主业,在细分市场具有较强优势和核心竞争力,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大于1000万元。行业特色明显、竞争力强、服务功能突出、创新能力强,在细分市场中市场占有率较高,拥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以国内为重点)。其中,在制造业领域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中小企业中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3.在研发、管理、品牌、质量等方面处于优势地位,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创新能力领先。
具备“专精特新”发展方向和主要特色,在细分市场中具有较强竞争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且处于良好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研发能力强,拥有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30项以上,参与国家标准制定或行业标准制定1项以上;二是持续创新能力强,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拥有较强市场竞争力。三是创新意识强,持续开展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四是注重产品质量,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创新能力全国领先。
4.注重品牌建设,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可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鼓励“小巨人”企业依托已建立的国家、省、市重点质量标杆企业,结合自身产品和服务特点开展自主创新,提高市场占有率和核心竞争力。鼓励“小巨人”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的制定,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主动出击在国内外大型展会上展示品牌形象。建立地方特色产业重点品牌库。引导地方“小巨人”企业通过商标授权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建立品牌培育机制,提升自我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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