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热点资讯 2022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通知
按照《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三年以上,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二)近三年内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三)科技成果转化业绩(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产生的知识产权、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等成果所有权归属企业或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达30%以上(其中:成果转化人员占30%以上)。(四)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产生研发费用相适应)达50%以上(其中:专利申请和授权占50%以上)。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直接申请高企认定或提交纸质材料进行申报。
一、申报时间
申报企业需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系统填报相关信息。请各地市的高企服务厅(局)、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和省科技厅各直属单位组织所属企事业单位进行申报与受理(以下简称“申报”)。“申报”界面可选择“技术研发与创新”、“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备案”三种类型(如图1所示)。“申报”页面提供高企认定申报数据查询服务。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高企服务厅(局)邮箱或登录本平台的在线咨询平台中的高企认定业务。如发现虚假信息或问题,请及时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咨询委员会举报。
二、申报方式
请各地级以上市认定机构按照《广东省高新技术公司认定管理办法》要求,根据辖区或行业特点,组织好本辖区内的企业申报工作,并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本地级以上市认定机构指定地址。各地认定机构收到申报材料后,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初审和复核工作,并按规定向省知识产权局报送认定材料。各地级以上市市高企认定机构应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最终报送的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厅指定地址。敬请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在3月15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单位所在市财政局指定账户。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要求按《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填写并提交,须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后,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后连同企业资质证书原件(请在提交文件前先行扫描)一并提交。为方便广大申报,省高新技术管理中心拟将申报材料印制成册,供申报企业下载使用。本次高企认定所需纸质材料的封面及目录如下:纸质版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报单位自行打印的纸质申请材料的封面与目录请一并打印。申报单位下载打印 PDF版材料的复印件与纸质申请材料一并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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