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热点资讯 2022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
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发展新动能要注重发挥企业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主体作用。要支持创新主体参与技术研发,加快形成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近年来,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体制改革成果转化的“双区驱动”效应发挥,广东提出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围绕国家和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比如在《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广东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试点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基础上,广东省研究制定了《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等。这些政策有利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新动能,有利于实现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协同互动、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一、条件
1、企业成立时间: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近3年内成立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满3年,且近3年内累计认定不超过2家;2、研发机构:按照《国家鼓励的技术创新项目目录》确定的目录范围内,具备研究开发活动的场所;3、科技人员:企业当年新招用的职工人数不低于30人,且科技人员占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5%;4、知识产权:上年度主持或参与完成1项以上国家重点支持的创新项目并达到合格水平。对同一企业同时拥有“国家重点支持的创新项目”和“有效发明专利”两项标准之一(即1项以上)的项目不予认定为“合格”;5、研究开发组织管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健全、符合国家知识产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6、技术创新体系:符合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研究开发领域应覆盖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技术领域、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二、申报流程
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按照以下流程开展:1、推荐申报:由企业填写《省级科技领军(创新团队)型计划申报推荐表》(附件2),通过省科技厅网站和《省级科技领军(创新团队)型计划申报公示系统》对申请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即为候选资格。2、受理审核:经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省科技厅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向省科技厅报送上一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和推荐材料。3、组织实施:按照省级科技厅制定的《省级科技领军(创新团队)型计划申报条件及标准》组织实施认定工作。
三、注意事项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自动将技术、知识产权、税收优惠等指标作为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条件之一,企业需提交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将获得广东省科技发展资金支持。省财政部门为支持高企进行认定,对获批的高企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承担该项工作的市、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所需资金从市科工信局渠道解决。认定有效期为5年。企业在两年内未按规定进行申报资料不完整的,省科技发展资金不予资助。高新技术企业法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发生变化,还未达到当年相应年龄要求和资格条件的企业,可以自申报之日起计算至次年1月31日前补报,也可以申请延期报送有关材料。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将通知企业补报有关材料、通知相关业务办理进度及相关信息等各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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