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软件的创作完成后,所依据的技术规范所作出的贡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可以为权利人办理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的登记手续,并收取一定的费用,但不能转让给他人。在申请时软件著作权登记需提交以下文件: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2.用户手册;3.著作权登记证书(除特殊说明外);4.软件的功能说明(如版本号)等说明书;5.用户手册;6.软件的操作说明书;7.计算机软件图片或文档(如果是图片和文档可以同时提交);8.软件的程序目录;9.其他著作权作品相关文件材料。.”’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书一式四份)。.””等”作品实质审查意见”等资料。””等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文件一式四份”等材料提交后经审核通过即可获得著作权登记证书””等其他权利证明文件”。””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也等!!."等等!_”!~”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软件著作权在中国境内均可申请!!
1、软件著作权的申请主体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人: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然人:应当具有真实身份和关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具有管理或者组织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能力。
2、软件著作权可以由软件开发人员独立完成;
软件开发人员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全体成员除外。有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他人开发的,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开发合同,并由委托人亲自到著作权登记机关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手续。委托开发合同必须明确软件著作权归属、委托开发合同纠纷处理条款以及委托开发合同无效或撤销情况等内容。委托开发合同无效或撤销的情况由当事人自行负责补正。
3、计算机软件是由多种形式构成的,如:模型,代码,程序文件等;
软件作品的核心,其创新意义在于其创新性的存在,需要有创新性的理念和技术去支持。这也是《著作权法》保护的重点之一。也就是说,任何形式的著作权都必须为其服务。只有当这些构成要件均具备且无一不构成实质性内容的情况下,才可以得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而非仅仅是《软件登记条例》规定的形式要件内容中最基本的一项!”等信息时通过软件著作权登记对此加以证明。
4、软件著作权受保护的年限为10年,自登记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于2008年8月1日起实施。自2008年8月1日起我国停止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期,但不等于停止对登记作品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施行前已经登记的软件作品不受保护。对因未完成软件而不能取得软件著作权的人,可以自发生权利丧失之日起3年内到登记机关补办登记手续。补办登记手续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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