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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推动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

发表于:2020-04-10 关注 

  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0〕4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推动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4月10日

 

 

  重庆市推动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

 

  消费品工业(含食品、轻工、纺织服装行业)是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在促进增长、服务民生、繁荣市场和保障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消费品工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突出“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主攻方向,巩固提升优势产业链群,培育发展新兴消费品,增强与关联产业协作配套能力,促进消费品工业与农业商贸、文旅融合发展,完善产业生态体系,建设西部地区消费品工业先进制造基地和创意创新中心,进一步提升消费品工业对全市工业经济的支撑作用,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并举。充分发挥行业市场竞争充分、中小企业为主体、创新要素活跃等产业特性,促进市场机制在原辅料供应、创新设计、市场营销等环节加速形成;更好发挥政策在产业布局、公共服务、公平竞争等方面的引导保障作用,营造良好产业发展环境。

  2.存量提升与增量引育并举。依托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强化技术创新,做大做强做精传统优势产业。把握产业新趋势,适应市场新需求,突出模式创新,积极发展文创型、智能型及健康化、个性化新兴消费品产业。

  3.优化供给与扩大需求并举。全面提升研发设计、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水平,提高供给侧对需求变化的主动适应性和灵活协调性。拓宽产品国际国内、线上线下营销渠道,扩大市场份额。

  4.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并举。强化产业间、区域间统筹协同,促进一二三产业、“一区两群”融合发展。聚焦重点方向、重点产品、重点领域,加快形成品种丰富、品质高端、品牌强大的消费品工业发展新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2022年,规模以上消费品工业企业总产值力争达到4500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力争培育5个100亿级、10个50亿级消费品工业龙头企业,10个市场占有率高的拳头产品,20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消费品工业品牌;建设2个500亿级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5个100亿级市级特色产业基地。

 

  二、重点方向

  整合利用市内外资源,增强协同创新能力,夯实智能制造能力基础,创新发展模式,提升壮大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新兴消费品产业,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塑造“重庆味道”“重庆工艺”“重庆品味”的消费品产业符号,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消费品产业集群。

  (一)提升壮大传统优势产业。

  强化标准引领,提升智能化生产水平,突出品牌建设,不断壮大大宗粮油精深加工、肉制品加工、纸制品加工链群,做精烟草制品、酒类、特色调味品、五金、玻陶、鞋制品,做强“大足五金”“清平玻璃”“荣昌陶瓷”“西部鞋都”等区域品牌,重塑渝派服装“小单快反”新优势,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规模化、高质化、集群化发展。

  (二)培育发展新兴消费品产业。

  顺应产业发展方向,适应和引领新消费需求,围绕“特色、智能、健康、时尚、精致”等方向,以传统优势产业为基础,强化创意设计、技术研发、新营销赋能,创新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模式,着力引进培育新兴消费品产业,推动形成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三)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依托山水都市、三峡库区、武陵山民族地区等独特旅游资源,深化工旅合作,促进消费品工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以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契机,促进商贸流通业与消费品工业紧密对接,推动渝产消费品网销基地建设,扩大品牌影响力。深化大数据、智能化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产品营销等环节应用,搭建产业互联网平台,推动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

 


  三、主要任务

  (一)发挥创新赋能作用。

  引进和培育行业创意设计领军人才和专业机构,对标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标准,加快推动消费品工业创新设计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提升产品设计、品牌策划及推广能力。支持举办消费品工业创意设计大赛,推动优秀创意设计成果在渝产业化。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深化与科研院所合作,推动建设一批多元化投资、企业化运作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展食品原料全组分利用、益生生物加工、保质减损、智能加工等共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和推广应用。促进行业与金融、文创、融媒体营销、大数据智能化相融合,推动创意设计成果产业化孵化基地、网络直播基地等平台经济新业态发展。(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区县政府)

  (二)强化标准引领作用。

  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强化标准引领作用,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参与标准制(修)定。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社会团体制定满足发展需要的团体(联盟)标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鼓励企业制定并自主公开高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先进企业标准,推进专利转化为标准。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鼓励企业采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完善质量认证体系,增强质量管理能力。持续推进服鞋、家具、五金制品等出口加工类产品开展“同线同标同质”工程,搭建一批高水平高标准的产品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加快推动国家级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重庆)建设,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重庆海关,有关区县政府)

  (三)打造龙头企业拳头产品。

  支持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兼并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做大做强。支持已上市企业发挥资本优势,巩固主业拓宽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发挥技术和品牌优势,培育产业链群,释放形成集群效应。支持资源型加工企业延伸产业链,丰富产品线,在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支持服务型制造企业深耕个性化定制市场,发展成为细分行业的“隐形冠军”。加快培育一批制造业龙头企业,扩大本地配套规模。做深做强主导产品,提升产品精细化程度,打造一批富有地域特色、品质保障度高、品牌影响力强的优势拳头产品。加快引进培育智能小家电、品牌化妆品、生物食品等技术含量及附加值较高、市场潜力大的新兴消费类拳头产品。(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金融监管局,有关区县政府)

  (四)推动特色化集群化发展。

  立足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建设一批特色产业突出、集群效应明显、产业生态完善的特色产业基地。主城都市区(以下称“一区”)发挥人才、先进制造、物流交通优势,重点发展创意设计、总部结算、技术资金密集型制造、大宗原料精深加工等业态;渝东北三峡库区域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域镇群(以下称“两群”)强化“乡情”联接,推动返乡创业,重点发展农副食品、特色轻工和劳动密集型制造。支持产业优势明显的区县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加快推动江津区建设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集聚示范区,支持巴南区建设消费品工业创新生态集聚区,培育壮大涪陵、綦江、梁平、秀山等区县特色产业集群,构建以示范区为引领、特色产业基地为骨干、区域间协同配套的消费品工业发展新格局。鼓励“一区”龙头企业在“两群”建立“扶贫车间”,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科学布局和推动建设粮油、服装面辅料、木材等大宗原辅料集散和交易中心,提升原料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各区县政府)

  (五)开展品牌建设专项行动。

  统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媒体、社会资源,搭建部门协同服务体系、质量保障服务体系、智库支撑服务体系、品牌推广活动服务体系。市、区县分级建立消费品工业重点培育品牌项目库,遴选试点示范项目,分年度开展重点示范试点品牌集中宣传推广,打造一批国际化优势品牌,催生一批个性化精品品牌、塑造一批集合品牌、壮大一批特色品牌,推动形成“一区”各区至少有两个主打品牌,“两群”各区县至少有一个主打品牌的品牌发展态势。支持品牌优势企业,拓展周边关联产品,开展品牌推广关联活动。支持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整合资源,推进统一品牌形象、统一质量标准、统一追溯机制、统一包装标识建设,打造行业性集合品牌,塑造渝产消费品品牌新形象。(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有关区县政府)

  (六)提升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水平。

  加大技术改造和智能化改造力度,推动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在食品、家具、服装、五金等领域探索建设智能化共性工厂。支持第三方专业机构和龙头企业搭建消费品工业产业互联网平台,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上云上平台”提供技术支撑和集成服务。推动建设重要生活物资产业链协同管理数据库,动态更新数据,确保突发状况下快速组织企业生产供应。推进区块链技术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中的应用和推广,提升渝产消费品产品质量信誉保障能力。支持食品、造纸、日用玻璃、包装、塑料等行业企业加大节能降耗、减排治污改造和废弃物资源再利用力度,创建国家级、市级绿色工厂,培育一批示范标杆企业。(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有关区县政府)

  (七)优化拓宽市场渠道。

  策划开展面向“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产销对接系列活动,拓展沿线省市、全国市场和国际市场。支持企业设立用户体验中心进行产品展示和营销,建设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拓展旅游消费市场。支持企业扩大电商营销比重,拓展线上消费市场,推动线上线下协调发展。支持企业参与“重庆火锅节”“啤酒节”、夜市文化节等消费类活动,策划开展重庆消费品工业消费嘉年华(时尚消费节)活动,支持举办以时尚产业、特色食品为主题的博览会,丰富“中国重庆国际时尚周”等展会活动内容,促进关联产业联动发展。鼓励大型商超、交通枢纽和景区设立“重庆消费品工业重点培育品牌”专销区,建设一批特色产品专营店、旗舰店,增强渝产消费品商贸流通活力。(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交通局、市文化旅游委、重庆海关,各区县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经济信息委牵头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根据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研究支持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相关举措,形成支持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合力。(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区县政府)

  (二)实施精准招商。围绕优势产业和发展方向,策划一批带动性强、链群效应明显的重大项目、“园中园”项目。依托“1+4+7+36”的园区发展支撑体系,发挥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机制,高水平高标准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引进强链扩链型、集群配套型、龙头基地型项目和配套企业,打造国家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坚持招商引资和稳商增资并重互促,支持鼓励现有企业再投资并加强对外合作,营造以商招商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招商投资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

  (三)加大政策支持。市级相关专项资金加大对消费品工业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农产品采购、品牌培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市场开拓、赛会展会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消费品工业产业引导投资基金。支持消费品工业重点培育品牌产品纳入《重庆市重点鼓励采购产品指导目录》,探索建立政府采购预付款保函制度,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对有订单有市场的消费品工业企业倾斜配置信贷资源。强化用地保障,探索功能适度混合的产业用地模式。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设立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性大宗原料进口海关指定监管场所。(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金融监管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海关,各区县政府)

  (四)强化人才支撑。支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区县、园区、企业在科技研发、人才培养、成果产业化等领域深入合作,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培养研发、营销、管理优秀人才。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丰富服务内容,在政策研究、标准制定、人才培训、宣传推广、展览展示、行业交流、技能竞赛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优化人才引育,对引进行业紧缺型人才和核心骨干在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着力提升行业企业家素质,培育新时代企业家精神。(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工商联,各区县政府)

  (五)营造良好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审批和管理体系,对服务产业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全面执行减税降费、困难企业帮扶各项政策,优化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支持企业公平参与各类采购活动。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倡导诚信经营。强化监管执法,对假冒仿制、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快速响应、严厉打击,保护企业劳动成果和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区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