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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重庆市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表于:2021-04-30 关注 

  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重庆市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精神,按照《重庆市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渝科委发〔2016〕12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办法》(渝科局发〔2019〕117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要求,市科技局于2020年11月9日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2020年重庆市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开展了考核工作。由于部分入网管理单位未按照要求参与此次评价考核,我局拟继续推进相关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按照《管理办法》及《考核办法》规定,“评价考核对象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加入重庆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等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依托管理的法人单位。原则上对已纳入重庆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的单台(套)原值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情况进行考核”“凡以财政资金全额或者部分出资购置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单位,都应接受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对于符合条件的仪器设备存在‘应入未入’、不履行共享义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评价考核或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管理单位,由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半年期限整改,在网上予以通报,并采取停止管理单位新购仪器设备、在申报科技计划项目时不准购置仪器设备等方式予以约束。”

  对于未参加去年11月份组织的评价考核工作的单位,请于5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未参加评价考核的具体原因和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并提交相关考核材料,我局将继续组织考核。对于不参加本次考核的单位需明确说明具体理由。

 

  二、征求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优化评价考核工作机制和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轻管理单位工作负担,请相关单位对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评价考核工作机制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连同相关考核材料一并报送。

 

  三、联系方式

  邮  箱:276360640@qq.com

  联系人:姜玲,陈恒

  联系电话:67611602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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