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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第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5 浏览量:236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知识产权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4-20/2021-05-20
  • 项目类型 :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5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第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的通知

  江北知发〔2021〕6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构建和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培育一批竞争力强、具有较强前瞻性、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高价值专利(组合),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经研究,决定启动江北区2021年度第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的重点领域

  紧扣江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方向,围绕汽车及零部件、电子电器等传统支柱产业和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高价值专利培育的全链条、服务创新主体发展的全生命周期,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对象及条件

  本计划支持的对象为重庆市江北区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需联合区内外专利代理机构共同申报。

  (一)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重庆市江北区内注册、经营发展3年以上,培育工作所涉及的产业领域属于国家、重庆市及江北区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领域,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申报企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已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企业。

  3.研发创新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研发实力和稳定研发经费来源,技术研发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近三年企业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专利产品产值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逐年提升。

  4.具备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知识产权工作扎实有效,具有强烈的知识产权战略意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完备,工作机制科学;知识产权专职人员配置合理;已建立较完善的专利数据库;拥有有效发明专利3件(含)以上,其中拥有与培育计划涉及技术领域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国外专利与有效发明专利可进行1:2抵算。

  5.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具有较强的协同创新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已经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行业组织、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建立了长效合作关系,形成了协同创新组织体系。

  6.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产业技术领域属于江北区重点发展的产业及相关技术领域,技术的战略性、前瞻性、创新性特征较强,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和专利积累。

  (二)专利代理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强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服务能力,专利代理、信息服务、咨询服务等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与申报技术领域相关的专利代理人和专利信息检索分析人员不少于5人。

  2.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服务经验,每家机构参与服务的申报主体不超过1家。

 

  三、实现目标

  建成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培育2个以上高价值专利(组合),其中发明专利数量10件以上,并达成以下目标2项或2项以上:

  1.新增专利产品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

  2.新增专利质押融资额1000万元以上;

  3.组建1个以上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并建立专利池,且入池专利数量不少于50件;

  4.获中国专利奖优秀奖以上奖励1项以上;

  5.专利技术纳入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必要专利1项以上;

  6. 海外专利申请2件以上。

 

  四、实施期限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两年。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拟申报企业事前应与合作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形成一致意见,组织好申报材料,向江北区知识产权局提出申报。

  (二)形式审查。江北区知识产权局组织项目初审,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三)专家评审。根据申报项目情况,江北区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组评审。

  (四)项目立项。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和江北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项目合同。

 

  六、支持措施

  (一)支持数量。在本年度所支持的产业领域内,遴选10个左右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予以支持。

  (二)支持举措。给予每个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50万元财政经费支持,并采取“事前补助与事后补助”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立项后给予50%的财政经费支持;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的50%财政经费。

 

  七、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将《重庆市江北区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计划申报书》及其相关证明材料双面打印3份,简装成册,于2021年5月20日前报区知识产权局。(联系人:夏媛,联系电话:67737255,邮箱:1149055216@qq.com,联系地址:江北区五里店北城三路2号206室知识产权科。)

  (二)申报单位要认真检索国内外相关技术,充分研究分析同类技术特点,实事求是制定创新目标,确保项目验收时能达到设定指标要求。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如发现在项目申报中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三)本培育工作产生的专利导航、分析评议、风险防控等成果,不得再用于申报江北区其他财政资金资助项目。

  特此通知。

 

  重庆市江北区知识产权局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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