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2 浏览量:128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4-09/2021-04-16
  • 项目类型 :
      科技特派员/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2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重要指示精神和福建调研指示要求,根据《重庆市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为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提供科技服务,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及经费

  按照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支持国家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并参照2020年对“三区”科技人才和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情况检查结果,动态分配选派名额给各区县。工作经费按照每人2万元标准拨付,主要用于开展帮扶服务的工作补助、交通差旅支出、保险和培训支出等。

 

  二、选派流程及条件

  区县科技局登录“重庆市科技信息管理系统”中“科技特派员子系统”,查询选派名额,按照市级科技特派员的选派流程,推荐和选派科技特派员。选派的科技特派员应符合如下条件:

  (一)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二)原则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技术传授与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与管理服务能力较强。

  (三)有事业心、公益心和责任感,自愿到农村从事科技创新创业与服务,帮扶农户增收、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四)身体健康,并且能够保证有足够的时间投入到科技特派员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为更好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鼓励各区县拓宽科技特派员选派范围,增派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乡村治理、文化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农资经营、品牌咨询等领域科技特派员,总量控制在25%以内。

  (二)为强化鲁渝科技协作,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鼓励选派山东省科技特派员到我市农业科技园区开展科技帮扶。

  (三)此次选派的科技特派员服务期为1年,时间为2021年6月—2022年5月。

  (四)此次选派的科技特派员原则上不得与已选派且在服务期内的“三区”科技人才、市级科技特派员重复。

  (五)此次选派的科技特派员应与科技特派员团队项目申报相结合。

  (六)选派时间为4月6日~16日,其中系统填报时间为4月9日~16日。选派结束后,请及时签署帮扶协议,由区县科技局将加盖公章的协议扫描件上传至科技特派员信息管理系统,纸质协议由区县科技局存档备查。

  (七)请各区县高度重视此次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逾期未完成选派任务的,将相应名额调至其它区县。

      技术支持电话:张川  023-67511205

      联  系  人:王家喜  023-67618989

                  孙  锋  023-67515693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2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