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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经开区创新中心、高新区、农业园区,各有关企业:
为切实加强培育服务,有针对性地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决定开展2021年度科技型企业信息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时间
已入库企业应于5月31日前更新年度数据信息;新申请入库企业在“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开通期间都可注册入库并填报数据信息。
二、填报对象
长寿辖区符合《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入库培育实施细则》(渝科局发〔2019〕136号)规定的企业。
三、填报方式
(一)已入库的科技型企业,账号不变,登录“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填报。
(二)未注册入库的企业,进入“重庆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点击“立即注册”,选择“机构注册”,填写注册信息,完成企业账户注册后,登录“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填报。
四、注意事项
(一)新申请入库企业需填报《重庆市长寿区科学技术局科技型企业入库申请表(2021年度)》,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签字盖章并装订成册,报送至区科技局323办公室;
(二)科技型企业应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据实填报数据信息,以便享受更加精准的服务和支持;
(三)“上一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额”和“知识产权”指标是知识价值信用评级的重要依据。拥有数据信息的科技型企业填报时,除专利由系统自行检索外,其他数据信息需上传证明资料;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数据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入库培育的相关服务和支持;填报虚假数据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库培育资格。
请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经开区创新中心、高新区、农业园区高度重视,组织所辖企业积极申报。
联系人:瞿磊
联系电话:40233262
重庆市长寿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