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8 浏览量:164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6-11-18/2016-12-12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通知原文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各工业控股(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战略性新兴服务业发展,加快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建设,发挥设计引领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作用,按照《重庆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渝经信发〔2016〕87)(以下简称《办法》),拟组织开展2016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凡重庆市范围内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均可申报,重点围绕全市“6+1”支柱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申报和认定。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申报企业应符合《办法》第六、七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交《重庆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及有关材料(详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2016年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时间为2016年11月18日至12月12日,以后申报截止日期以《办法》规定为准。

  各区县(自治县)经信委负责本辖区内企业的申报受理、初审和推荐,中央在渝及市直、市属单位自行组织推荐直接报送市经信委;在2016年12月12日前,将上报文件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纸质及电子文档)报送市经信委。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旨在引导企业更加重视工业设计,加大设计创新投入和提供高附加值的设计服务,推动制造业创新发展。同时,根据工信部有关要求,认定成为省(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是申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重要条件。各区县主管部门、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

  (二)严格审核。各区县(自治县)经信委和有关企业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相关企业积极申报,要按照申报要求的基本条件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择优推荐,杜绝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推荐工作按时完成。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志军 63897881 18696929693

  杨华强 63896614 18696582800

  传 真:63898012

  邮 箱:sunzhijun1806@126.com

  附件:申报材料清单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2016年11月18日

 

  附件

  申报材料清单

 

  一、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1.《重庆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2.企业工业设计中心2015年度从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部门、职务、职称、学历、年收入等);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证明材料(企业设计中心成立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独立机构证明);

  5.工业设计成果获得发明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清单(含产品或项目名称、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授权单位、授权时间等);

  6.工业设计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7.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

  8.主管部门关于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没有违法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证明;

  9.其他有关材料。

 

  二、工业设计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1.《重庆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

  2. 2015年度从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部门、职务、职称、学历、年收入等);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工业设计成果获得发明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清单(含产品或项目名称、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授权单位和授权时间等);

  5.工业设计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6.完成的工业设计项目清单;

  7.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

  8.主管部门关于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没有违法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证明;

  9.其他有关材料。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