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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征集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需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8 浏览量:100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07-08/2018-08-01
  • 项目类型 :
      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实验室/研发机构,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国科发基〔2017〕250号)、《“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与条件保障能力建设专项规划》(国科发基〔2017〕322号)、《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8〕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科委决定面向全市征集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需求,并择优向科技部推荐。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


  二、征集标准

  (一)基本条件

  1. 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学科发展长远需要,遵循科技发展总体规划和自然环境分异规律,具有典型区域或领域代表性;

  2. 具备满足观测需求的实验场地,有较为完善的观测实验基础设施,观测实验场地、基础设施用地应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具有未来三十年以上的土地使用证明;

  3. 具有较高的科学观测和实验研究水平,已正常运行五年以上,并具有连续五年以上的系统性观测实验数据,在本领域具有较大影响,有能力承担国家级科研任务;

  4. 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研究、技术支撑和管理队伍;

  5. 在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前提下,承诺野外站的观测和实验数据、仪器设备设施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为社会和科研提供共享服务;

  6. 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能够保障人财物等相关支撑条件。

  (二)重点建设领域

  面向国家社会经济和科技战略布局,围绕我市典型区域和重点学科建设需求,重点支持生态学、地学、农学、环境科学、材料科学等领域布局建设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为我市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支撑和条件保障。


  三、注意事项

  1. 国家野外观测研究站倡导多学科多手段的综合观测研究,鼓励地理位置接近、野外站代表类型相同、研究的科学问题一致、隶属不同部门的野外站整合后联合申报,实现优势互补。申报时,需明确以一个野外站为主进行申报,并需要野外站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签署同意意见。

  2. 采用 “地名+领域(学科)+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进行命名。

  3.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申请书》和《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计划任务书》,格式分别见附件1和附件2,各一式20份,封面加盖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2)平面示意图(注明经纬度,在平面图上标注主要的基础设施和试验观测场地);

  (3)不超过10分钟的反映野外站主要类型特征、工作和生活设施、仪器设备、实验室和观测场地等状况的录像和不超过10张的照片;

  (4)野外站最近连续5年的试验观测数据(电子版);

  (5)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光盘;

  4. 征集时间自即日起至2018年8月1日,逾期将不予受理。请在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科委科技平台处。

  5. 市科委将以专家书面评审、数据审核、野外站汇报演示和答辩、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对征集的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请申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6. 通过评审的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择优向科技部推荐。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玉荣

  地址: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1602室

  电话:67515836

  邮箱:2652135313@qq.com。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7月8日

历年申报通知